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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宝山区拆除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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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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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十三日)

宝府办〔2007〕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我区拆违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拆违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拆除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健理  副区长
  副组长:尹有良  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郭生建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成 员:何以琴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主任
      潘卫国  区府办副主任
      郭有浩  区法制办副主任
      莫新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徐佳麟  区信访办主任
      钱伟烈  区农委党委副书记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徐荣森  区市容局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王 政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陈岳胜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助理
      杨远宁  区人武部后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拆违办公室,与区城管大队合署办公,拆违办主任由郭生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兼任,陈岳胜同志为拆违办常务副主任。拆违办人员由区综治办、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城管大队派人员组成。
  各镇、街道的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镇长(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和分管城建的镇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组成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拆违 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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