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宝府〔2009〕8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5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四季花城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以松兰路为界辖东西两块,东块:东至沈师浜,南至宝杨路,西至松兰路,北至镇泰路;西块:东至松兰路,南至镇新路,西与杨泰三村相邻,北至镇泰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松兰路960号101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宝府〔2009〕8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5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四季花城第二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以松兰路为界辖东西两块,东块:东至沈师浜,南至宝杨路,西至松兰路,北至镇泰路;西块:东至松兰路,南至镇新路,西与杨泰三村相邻,北至镇泰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松兰路960号101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