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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超市的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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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5-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5-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数据局

尊敬的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公共数据超市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我局根据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区公共数据管理机制

区数据局作为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区数据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大数据中心承担区公共数据管理的具体工作。

2、关于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

为有效推动公共数据的开发应用,我区已经发布了《宝山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宝山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宝山区公共数据共享实施办法(试行)》、《宝山区公共数据上链常态化运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区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有序推进。

3、关于区公共数据服务能力

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已经基本建成,该平台实现了区公共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开放、应用等环节的统一管理,并对接了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打通了市级公共数据本地化共享应用的渠道。全区各部门可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应用。

  4、关于建立区公共数据超市

区公共数据超市可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对现有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分类、整合、重构、发布。一是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数据共享需求,将高频需求数据资源,从应用的角度对数据进行封装,形成面向不同场景的数据服务包,二对现有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分类整合治理,形成面向不同领域的数据服务包,三是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大场景,将各类相关数据资源进行融合,形成综合数据服务包,所有的数据服务包以目录的形式上架数据超市,提供目录查看、数据按需订阅、查询、共享的服务。同时,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立健全区公共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数据脱敏、数据审计、数据使用追溯、访问控制等管理。

4、关于激发社会各方用数活力

目前,公共数据对社会面提供用数服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公共数据开放,对于可直接开放的数据产品,可上架至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进行开放,二是对于不可开放的数据产品,可按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方式向社会提供。我区已经挂牌了区数据创新实验室,区数据创新实验室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试验场,区内企业可通过区数据创新实验室,开发利用相关公共数据,孵化数据产品,挖掘数据价值。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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