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6-28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06-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宝府办〔20139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出要结合上海实际,组织落实,最重要是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分会场会议要求,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37号)具体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街镇(园区)、村(居)委隐患排查发现机制和报告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本区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区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全监管局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成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建设施工、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燃气、民爆器材闲置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出消防、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港口、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应急组织保障体系是否完善;突发事故(件)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是否健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废弃物处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控;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禁限控贯彻落实情况;对油库、石油加工企业、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等的检查;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主要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交警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

2.消防: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及三合一多合一经营出租场所、城中村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公安消防支队)

3.交通运输: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加强省际(长途)客运、道路(水路)危险品运输、旅游包车、水运工程重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交警支队)

4.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治理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排架)、高支模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食品药品加工:要全面加强安全过程管控,重点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对重点部位的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开展检查。(主要责任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质量技监局)

6.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电梯、锅炉、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状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主要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7.冶金制造:针对冶金有色企业特点,加大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生产、生产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等方面的督查力度。是否存在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等危险场所违规作业行为。(主要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

8.燃气和民爆器材:预防燃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情况;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安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民爆器材运输、使用、储存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区经委、区公安治安支队)

9.闲置场所:加强对闲置非居住房屋临时改建宿舍申请报批、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主要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

各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切实找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大检查重点领域和内容。

五、工作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为主,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治理,堵塞安全漏洞。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法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在第二阶段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应当组织开展回头看。各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要对所属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

(四)督查总结阶段(9月)

区领导将按照《关于宝山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基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带队对各街镇、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各街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市、区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区领导带队督查分组见附件2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925日前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充分领会、深刻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动员部署,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强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基层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帮助推动解决目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绝不能出现责任真空,重点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从严治理

各街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组建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职能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并将本地区实施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大检查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程督查、抽查、专项检查,确保大检查纵向到底,实现全过程、全覆盖。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建设施工、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燃气、民爆器材、闲置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监管。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防汛防台、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季节性工作相结合,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落实整改和开展集中整治,要以处理事故的严肃态度来对待治理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各街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反映情况,每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四)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盯到底。同时,既要严格检查、严厉打击,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街镇、园区及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和大联动,尽快建立街镇、园区、村(居)委会安全隐患的发现机制和报告机制。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1.宝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宝山区四套班子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分组安排表(略)

3.宝山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根林,电话:56848073,传真:56848073,邮箱:区办公业务网)


附件1

宝山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长:汪   区委副书记、区长

长:杨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连正华  副区长
      
秦文波  副区长
  
办公室主任:王丽燕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周健德  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周坤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侯彬武  区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员:修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平  区综治办副主任
      
   区总工会副主席
      
   团区委副书记
      
郭有浩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区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黄志刚  区经委副主任
      陈建才  区商务委副调研员
      张理宗  区科委副调研员
      金正刚  区农委副主任
      赵瑞平  区国资委副主任
      金明虎  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瑞发  区民政局副局长
      钟国定  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绪和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顾林兴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沈德康  区卫生局副调研员
      陈贤明  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张林山  区体育局副调研员
      吴树春  区环保局副局长
      陶宝忠  区规划土地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梅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吴伟良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李 键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同岗  区民防办副主任
      丁连贵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王爱兴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王坚捍  区气象局副局长
      张   区公安治安支队支队长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