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沪水务〔2026〕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统筹落实我区水务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宝山区水务局2026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6年4月16日
宝山区水务局2026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面对标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办《宝山区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立足宝山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与“一地三区”战略实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事故“防大减量”为核心目标,以风险防控“六项机制”为抓手,以“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为治本举措,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监管、提升应急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强化水务行业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全力保障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局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树牢安全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常态化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扣我区水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推动全系统树牢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安全发展的实际成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清单化履职、全覆盖述安,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时段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直接抓、基层单位常态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传导至“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四类清单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沪水务[2022]1049号)职责分工,明确行业领域监管边界及履职标准,严格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一案双罚、工作提醒等手段,强化过程管控与实绩晾晒,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内部安全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局各科室)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抓住水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指导督促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其中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机制,落实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与自主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局各科室、水务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四)完善督考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干部履职评价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责任追究挂钩。依托安全生产督查、会议通报、专项巡查等机制,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安全工作跟踪调度、督导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督考联动、以考促改、失责必究”的倒逼机制。(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二、深化治本攻坚,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五)全力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全面对照宝山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分解表,梳理水务行业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隐患,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巩固深化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成效,持续开展行业领域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提升基层与企业隐患辨识、整改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实现“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全面完成落后设施淘汰、风险点整治、制度机制完善等收官任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深入学习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创新实践经验成果,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运用,指导督促水利行业单位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持续推动“六项机制”体系化推进、系统化提升。(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局各科室、水务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七)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水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建设领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强化隐患问题分析整改,落实问责追责。(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局办公室)
三、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
(八)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聚焦地下管网、泵站、调蓄池等水务有限空间场所,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气体检测、通风置换、现场监护、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推动建立有限空间动态管理台账与“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标准化流程,强化作业人员专项培训、实操演练与持证上岗。严查未经审批作业、防护缺失、违规操作、盲目施救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中毒、窒息、燃爆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水务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九)开展高处坠落与机械伤害专项整治。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围绕水务工程建设、设施检修、堤防养护、高空设备安装等场景,全面排查整治高处作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临边防护、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常态化开展“一带一帽”整治。针对机电设备、起重机械等,探索建立“一机一岗一档”风险清单,加强设备维保、安全防护与操作培训。(责任单位:局属各基层单位、水务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十)强化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监督指导水务海洋建设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国家部委和本市有关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深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动态管控,聚焦关键工序和危险作业,严格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水上作业等关键环节监管,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工地消防、场内交通、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水务工程安全风险,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安质监站,水务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十一)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水利设施设备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价,加强汛期、台风、暴雨、寒潮等极端天气下设施运行监控。持续开展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落实河道、水闸、堤防堤防巡查工作机制,做好水闸堤防设施24小时巡查监测制度,重点做好病险水闸、薄弱堤岸的日常观测、监测,持续推进抢险整治工程,实时掌握工程设施动态信息,督促养护单位加强对水务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加强第三方作业巡查防护,强化汛前排查,落实围堰、断流施工等影响汛期安全的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及备案,落实应急抢险物资,规范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强化应急抢险处置演练。(责任单位:区堤防水闸管理中心、区水利管理所、局水利科)
(十二)强化排水行业安全监管。强化排水设施日常巡查维养作业监管,重点开展有限空间、井下作业、管道检测等安全监管,加强火灾隐患防范治理,规范用电、设备运维与仓库管理。聚焦建设工程周边管网设施安全管理,持续推进防道路塌陷、井盖缺失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防范第三方侵入损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强化应急抢险队伍、装备、物资准备,提升暴雨内涝应急处置效率与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给排水管理所、局水资源科)
(十三)强化水文监测安全监管。按照水利部水文监测安全风险防范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野外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引(试行)》《自然资源部海上作业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制定完善野外作业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船舶、车辆、监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紧盯水文监测设备运行、涉水作业、对外服务和委托观测人员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规范执行操作规程,抓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责任单位:区水文站、局水利科)
(十四)强化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完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各类用电、用气、动火、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车辆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加强区防汛仓库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结合《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三年实施计划(2025年—2027年)》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加强对公务车辆、通勤车辆等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强化场内交通、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技术检测。(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四、完善能力建设,持续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十五)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严格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监管,依据风险等级与信用状况优化检查频次。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码”应用,配合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定期选取典型执法案例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水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水平,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数量,加强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区水务安质监站,局办公室)
(十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季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形成季度检查情况通报,鼓励支持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鼓励职工、群众、媒体参与水务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监督、人人防范风险”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十七)加强安全教育和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根据《宝山区2026年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方案》等相关要求,通过短视频、安全公开课、警示案例、科普专栏、曝光台等形式,实施水务行业安全素质提升。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一线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分层分类培训;开展普及排水安全、防汛防涝、水利设施保护、有限空间作业、火灾防范、行业典型案例等多内容的安全宣教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推动水务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结合“宝安全”“水安宝”“河小二”等多IP建设,持续打造水务安全宣传品牌,提升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十八)健全应急体系与处置能力。配合开展全区“应急安全重点一张图”信息系统,推进水务风险数据归集、智能预警。落实市、区“1+6”应急指挥体系要求,完善区、基层单位两级水务应急预案体系,优化预案编制、演练、评估、更新机制,深入推进应急抢险演练。加强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资源调度与联动响应机制,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