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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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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机构职责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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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制定全区改革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部署、推进和指导体制改革工作;跟踪和检查重大体制改革的实施和政策的执行。组织研究、论证和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并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等重:长问题。
   (四)研究提出推进市场化改革以及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研究提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政策。
   (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六)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内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协调和核准、备案以及转报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安排政府财力建设项目,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应报批及本区需控制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干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稽查。
   (七)分析研究全社会资金动态,拟定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根据全区经济}土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可能,对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平衡协调提出意见。
   (八)负责人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及国防经济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事业产业的发展。
   (九)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组织制定和协调交通、能源、环境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负责全区金融发展的布局规划、协调服务、政策研究等工作;组织和协调对中小企业、优势企业、成长性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服务协调,支持和推动区内企业包括上市在内的各类直接融资。
   (十一)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定节能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协调实施;承担对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
   (十二)定期组织召开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落实“l+9”产业扶持政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价格调整措施,发布重要价格信息。
   (十四)贯彻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规范市场明码标价行为;核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十五)监督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群众价格监督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16号
   邮政编码:201900
   电子邮箱:fgwxxgk@shbs.gov.cn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综合发展科
   3、综合改革科
   4、金融服务科
   5、社会发展科
  6、行政许可科
   7、产业投资科
   8、价格管理科
  9、价格监测监督科
   10、节能管理服务中心
   11、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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