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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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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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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宝府办〔20152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宝山区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城市化地区不断扩大,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能够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意义十分重大。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如何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服务大局,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厄尔尼诺现象等全球大范围气候变化,我区受风、暴、潮、洪等灾害性气候次数呈上升趋势。去年汛期,强热带风暴凤凰和多次强对流天气袭击我区,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因此,防汛形势的严峻性、任务的艰巨性迫使我们各级政府必须做好经受风、暴、潮、洪等自然灾害严峻考验的各项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防汛防台工作经验,全面分析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防汛防台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开拓进取,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任何时候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去落实好防汛防台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解决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心系百姓安危,服从指挥调度。

二、加强防汛制度建设,强化防汛责任制落实

各街镇、园区要在区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明确负责防汛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防汛值班制、信息报送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执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防汛安全责任,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灾情。

三、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管,提升区域防御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进度,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远近结合的原则,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合力推进。市政泵站、排涝泵站、各类水闸、河道、下水管道是我区防汛排涝的主要设施,各级防汛单位和部门一定要对这些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充分发挥现有堤防、泵站、水闸、排水管道等各类防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各街镇、区房管部门要督促各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管道的疏通、养护,确保管通水畅和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另外还要督促好辖区内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努力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全区整体防御能力。

四、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按照防汛检查六不放过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汛检查,要以防台风、防强对流天气为重点,围绕避免人员伤亡,减少道路积水,防止堤防出缺,对沿江沿海堤防、城镇排水管网、各类高空构筑物、地下车库、在建工地、危棚简屋、行道树及小区绿化等防汛安全措施以及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和各项度汛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对开展的防汛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好台账记录,提升防汛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

各街镇、园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防汛条例》和《宝山区防汛防台专项预案》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对本单位预案中防汛风险分析、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完善和细化,要做到职责清晰,内容简明扼要、注重实效,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各防汛薄弱环节所在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预案,做到一事一预案一处一预案。人员安全转移、撤离预案方面要进一步细化,一旦发布人员转移通知,对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人员组织撤离,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做好相关撤离工作,妥善安排被撤离人员的基本生活,并落实相应措施防止人员返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海事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引导船舶择地避风。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防汛应急预案,针对防汛薄弱环节和防汛重点保障区域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评估,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紧急情况下拉得出、打得胜。地下停车库等地下空间要加强防汛能力分析评估,要落实预防突发性水淹、应急疏散等可靠预案,确保特大暴雨和积水涌入情况下不出重大事故,保障社会秩序安定。

六、强化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力度,提高防汛应急保障能力

各街镇、园区防汛责任部门及重要企业等都应该落实属地化管理的防汛责任。一方面,要加强本单位的机构建设和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防汛责任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本部门的防汛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组建社会性的防汛抢险队伍,增强在汛期发生突发灾害时的自救能力。本区的水务、市容绿化、电力、房管、建设、交通等与防汛应急抢险关联大的责任部门均应进一步梳理、排摸,强化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的建设。

各街镇、园区和防汛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自行储备重要的防汛抢险物资,设立防汛物资储备场所,及时做好补充、更新。同时,要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储备物资要有明显标识,专人管理。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小区配备一定量的防汛物资,保障小区防汛安全。

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

各单位要在各自辖区内对防汛从业人员开展好新修订的《上海市防汛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汛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要对广大市民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的防灾避险意识,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防汛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灾害性气象信息的知晓率,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员伤亡。各街镇、园区要充分发挥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防汛宣传海报、社区小喇叭的形式,提高广大市民防汛减灾意识,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避险准备工作。

各单位(部门)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部署,并于515日前把检查部署的情况、防汛防台预案以及调整后的防汛工作领导机构书面报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密山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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