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上海零叁玖贸易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通告
鉴于上海零叁玖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上海零叁玖贸易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依法予以取消。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取消清单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取消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备案凭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场所地址 |
1 |
上海零叁玖贸易有限公司 |
沪宝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5013号 |
周颖 |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555弄18号308室 |
宝山区大场镇城银路555弄18号3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