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
本会已受理你与被申请人韩亚云创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468号),现已审理终结。你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对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468号案件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且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吴康:
本会已受理你与被申请人韩亚云创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468号),现已审理终结。你在收到本会发出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有关规定,本会对宝劳人仲(2025)办字第2468号案件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因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且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