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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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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1-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要求,由高境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高境镇政府网站 http://www.shbsq.gov.cn/shbs/gjz/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61850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单位截至202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党政混合类信息2条。本单位2021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单位规范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由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或当面、信函、传真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对内容明确、要件齐全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处理,并在法定答复期限届满前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将告知书送交申请人本单位202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其中予以主动公开为1件,其余3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规定期限内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单位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由镇党政办明确一名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登记、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管理。同时,建立信访、司法、党政办“三合一”的信息沟通协商机制,对一些重点难点依申请信息进行协商,进一步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宝山区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方便市民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社会各界展示本单位各项工作进展、政策信息、活动信息,开展网络问政活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单位设立高境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镇行政主要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保密分管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监察科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党政办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对依申请公开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不够透彻、把握不够准确。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本单位将持续开展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和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制度,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信息获得的便捷性。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邀请法律顾问、律师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考评,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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