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南路,西至罗和路,南至南泾河,北与宝欣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城菜市场等相邻。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745弄18—1号3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745弄18-1号3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南路,西至罗和路,南至南泾河,北与宝欣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美城菜市场等相邻。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745弄18—1号3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745弄18-1号3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