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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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6-0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6-0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陈晓雪代表,您好!

您在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农保户医疗补助标准的建议》已转我局收悉。现将我区目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答复如下:

2019年7月1日起,区医疗救助职能由区民政局划转区医疗保障局。职能划转之初,宝山区坚持“三不变”的原则,即经办人员不变、操作系统不变、救助政策不变,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群众利益不受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一)医保部门不承担救助对象身份认定职能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9号),各类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和相关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负责。

(二)区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本市医疗救助政策待遇

宝山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贯彻执行本市有关医疗救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体根据民政部门所认定的救助对象身份类别,对其开展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标准为本市统一标准,详见《关于调整门急诊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的通知》(沪医保规〔2022〕12号)。

二、我区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运行“医保e助”信息平台

宝山结合本区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自主开发建成本市首个医疗救助“医保e助”信息平台,并在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平台依托政务云环境,通过“市医疗救助数据共享平台”获取我区困难人群医保结算实时数据,实现医保结算、综合减负、居保大病、总工会补助等数据共享,并将相应救助信息回传到“市医疗救助数据共享平台”,形成市区联动。

各街镇运用“医保e助”信息平台,线上进行救助业务的受理、审核、审批操作,依托数据的客观准确性,免去发票真伪核验的繁琐流程,救助周期大大缩短。借助“医保e助”平台,街镇经办人员能够及时开展“免申即享”签约、救助政策“一对一”精准宣传等工作,我区签约率达到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开发上线“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系统”

为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宝山医保建立医疗救助个人清算机制,并与市医保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最终开发建成“宝山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清算系统”),有力推进了医疗救助资金监管的数字化转型。

“清算系统”根据救助对象身份和相应的救助政策,通过“实时清算”和“年度清算”,对每笔救助结算数据进行再运算,确保救助准确性。“清算系统”已于2024年1月上线,从而实现医疗救助待遇“一个不落、一分不少”。至此,宝山区医疗救助业务信息化实现了全流程闭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医保e助”平台与“清算系统”成功运行并形成工作闭环的基础上,宝山区将探索建立医疗救助标准化体系,将市级相关政策文件、区级经办口径等转化为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与服务规范,并将其固化到两套智能系统中。确保医疗救助政策在我区精准落地,提升医疗救助经办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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