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
你所宝给排〔2024〕1号“关于上海吴淞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的立项请示”及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水务局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区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为提升区域污水临时处理能力,缓解淞宝地区污水高水位运营现象,同意你所实施上海吴淞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急处理设备租赁项目。
二、工程内容:增设吴淞污水处理厂临时处理设施,采用内循环X级A/O工艺,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处理规模约1万立方米/日。
三、工程投资:项目经费在部门预算中列支。
四、接文后,请规范操作,加快推进。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