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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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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22〕21号
  • 发文日期: 2022-08-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221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一项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生活状况的重要民生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大样本轮换。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是确保住户调查样本代表性和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做好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未来五年我区居民收支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居民增收目标、共同富裕进程的统计监测质量。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做好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的主要目标是: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各层级数据需求的样本。

根据全市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本次宝山区样本轮换范围覆盖全区各街镇(园区),共抽取约40个村(居)委作为调查小区,对4000户家庭、约1.2万人口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抽取并落实400户居民家庭作为我区本轮住户调查国家点样本,持续开展为期5年的住户调查常规日记账工作。同时,为深入分析研究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情况,全面反映农村地区居民收支变化趋势,以利完善推进共同富裕政策,在9个镇的农村地区,抽选并落实200户居民家庭作为地方点样本,开展住户收支调查。

三、职责分工

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宝山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区统计局协助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布置,根据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培训,监督工作过程,评估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质量和结果,确保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及后续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按国家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支持配合与协调工作。

各街镇(园区)负责本地区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后续调查工作的开展,各街镇(园区)在区拨付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增补调查补贴,确保人力、物力保障到位。

村(居)委会负责调查员选聘、入户摸底调查、调查户落实以及换户工作等,按照要求,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并提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小区示意图、住宅名录底册等相关基础资料,保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后续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涉及调查任务的街镇(园区)、村(居)名单,通过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实施细则明确。

四、进度安排

20228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宝山调查队、区统计局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会议。各街镇(园区)按照部署,完成调查小区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做好人力、物力保障和宣传动员等准备工作。

20229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宝山调查队组织召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培训会议,制订印发培训细则,确定摸底调查样本。各街镇(园区)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完成调查小区图绘制、建筑物清查、摸底调查等。

202210月至11月,完成调查户落实和开户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以下简称上海调查总队)组织评估摸底调查数据,抽选最终记账户。宝山调查队负责组织各街镇(园区)落实最终记账户,进行开户调查并完成试记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有关要求,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列入上海市即将对各区开展的统计督察内容。

(三)配备人员力量。各街镇(园区)要确定住户调查职能部门,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指导员,组织、监督、指导本地区调查工作;选聘高素质的调查员,确保胜任调查工作。维持指导员及调查员队伍稳定,按要求组织指导员和调查员参加各级统计调查机构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指导员及调查员工作积极性。

(四)依法开展调查。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及住户调查常规工作,保证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及上海调查总队、宝山调查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本区域的执行。对人为干扰样本抽选和调查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统计调查机构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五)严格疫情防控。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现场调查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健康与安全。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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