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监站法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212-1216)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安质监站法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212-1216)

信息来源: 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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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12-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12-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建设管理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其他类别(内容)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是否公示 信息事项
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209817605300713 陈礼华 252022003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偷工减料,不按图或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设计,其行为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罚款 江苏金华宇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山连路188号从事上海汉虹精机改扩建项目(项目)中存在偷工减料,不按图或技术标准施工,擅自修改设计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玖仟玖佰元整。 75.99 2022/12/13 2099/12/31 2027/12/13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000772117540K 贺贤汉 25202200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罚款 上海汉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宝山城市工业园区山连路188号从事上海汉虹精机改扩建项目(项目)中存在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 2022/12/13 2099/12/31 2027/12/13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113101130024524069 对违反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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