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调解工作效能,推动平安城区建设”的答复意见
潘东岳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提升调解工作效能,推动平安城区建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区司法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始终聚焦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夯实调解组织根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排查预防调处,扎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严把关,高标准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政治建设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将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热心公益、有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职业背景的人员组成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今年区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平均年龄优化至60岁,并定向选聘28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业律师、高校法学专家、金融顾问等人群加入兼职人民调解队伍,储备后备力量。
二是育人才,高水准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建立人民调解员“精准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在培训形式方面,采取网络直播、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以来区级层面已开展了3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并计划每季度开展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