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仕杰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现有住宅加装无障碍设施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房管局
室外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已纳入老旧小区可改造科目范围,可结合住宅修缮工程同步实施。我区住宅修缮工程实施单价为300元/平方米,非全项目修缮,修缮科目主要集中于大多数群众需求的基础性内容(如屋面平改坡、外立面粉刷、黑色沥青路面等)。具体修缮科目由实施单位会同业委会或居委会、物业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确认,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增设意愿,经小区居民表决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统筹设计后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加装电梯的主体为业主,加装电梯的意向、设计、实施方案和后续管理方案等问题均由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选择代建单位实施。其中,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应符合无障碍设施相关要求,并经市房屋安全性论证审查通过。
总体来说,无论是老旧小区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还是加装电梯,都是由广大业主表决确定的,我局将积极引导居民选择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并大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二、区残联
自2021年以来,宝山区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45号令《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对创造更高水平的无障碍环境作了全面规范要求。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无障碍环境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区残联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发挥残联作用,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区居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上海市无障碍环境条例》。二是加强对区残联无障碍督导志愿者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导,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督导情况,依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条例》无障碍设施新建和改建的提出相关意见。三是积极做好市政府实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开展相关工作。四是配合、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无障碍设施新建和改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建和改建无障碍设施的验收。
三、区民政局
目前,区民政局牵头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根据市民政局印发《关于优化推进本市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民规[2025]8号)文件要求,紧扣老年群体居家养老需求,扎实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各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宣传推介会,解读政策要点;强化改造质量随机抽查,严把工程安全关,质量关;打造适老化改造样板间,提供实景化,体验式展示,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与参与积极性。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持续把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推进,提质增效。组织各街镇开展常态化,精准化需求排摸,重点聚焦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主动上门走访,精准掌握现状,对接改造意愿,推动服务模式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综合运用社区宣讲,人户解读,样板间体验,新媒体宣传等多元方式,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与影响力,持续完善居家养老无障碍设施与宜居环境建设,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