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贵单位《关于申请“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移动端APP接入政务微信”项目技术审核的函》(宝环保〔2021〕3号)及《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移动APP接入政务微信项目建设方案》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技术审核意见复函如下:
一、根据《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移动APP接入政务微信项目评估报告》,“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移动APP接入政务微信项目”项目技术基本可行。
二、根据评估报告,经审核,确认建设内容为:根据政务微信接入规范,对道路扬尘、河道监测2个移动端应用进行改造,并接入政务微信。
三、项目预算审核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四、根据《宝山区生态环境局移动APP接入政务微信项目评估报告》的项目预算及提出的技术建议,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五、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及采购要求,依据《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采购和建设环节,如发生建设内容变更,须报区信息委审核。项目建成后由你单位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免费运维期后,确需申请运维费的,须向区信息委提出运行维护项目的技术审核申请。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