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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高境镇 发布时间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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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发文字号: 宝高府〔2022〕5号
  • 发文日期: 2022-01-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高境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升高境镇公园绿地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宝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高境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的2020年绿化遥感调查数据,高境镇目前绿地覆盖面积170.69公顷,绿化覆盖率25.45%

十四五期间,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明晰、协调有序、体系完善、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确保绿有人建、树有人管、责有人担。绿地绿化、彩化、珍贵化、效益化全面呈现,生态资源减量全面控制,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增加。结合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落实各类公园绿地建设目标任务,丰富绿化形式,积极探索公园绿地+”功能拓展,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对宜居环境的向往。优化小区绿化布局,通过绿化廊架、小区围墙等种植立体绿化的创新方式,对小区道路进行拓展,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同时增加小区绿化层次感,着力实现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服务半径稳步提升。

2035年,高境镇林长制高效运行,生态空间更加稳定,生态布局趋于合理,生态功能、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绿化建设品质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为全面建成品质高境增靓添彩。

二、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高境镇设立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绿化建设管理的副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其他相关领导担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设立民间林长若干名,由相关居民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常务副林长兼任主任,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规生办、社区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林长制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林长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常务副林长具体负责林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副林长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负责包干内内绿地资源保护和日常监督检查。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区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队伍及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巡查中已出现的占绿毁绿、绿化带偷倒垃圾等涉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全面落实公园绿地火灾防控、重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公园绿地火灾防控组织机构和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增强公园绿地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扑救能力。完善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切实做好常发性、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林长制办公室牵头,规生办、财经办、平安办、建管中心、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所、高境物业、资产公司、商业公司、开发区、各居民区、物业以及社会单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绿地资源保护的相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在林长领导下明确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建立各部门接转、办理、督核的工作制度。

2.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林长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副林长每月检查督导不少于1次。

3.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并对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绿化、社会单位绿化、重要干道通道河道两侧绿化等进行专业巡查和网格化监管。

4.建立闭环管理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分级负责,依托一网统管,将巡查发现、群众投诉、上级交办的问题统一纳入派单系统,实行四级处置机制,打造管理工作闭环,提升问题处置高效。即:一般问题一线巡查员自行发现、自行及时处置;专业问题由一线巡查员发现上报至城运中心。由城运中心派单至专业部门处置;复杂问题由林长制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与相关部门会商会办;超出职能范畴的疑难问题经林长同意后报区林长办,争取区级层面协调处置。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向林长和区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区林长制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保护生态资源

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绿地管护责任主体,严格绿地规划用途管制,实现绿地监管全覆盖。

(二)推进增绿提质

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和城市会客厅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等建设,开展立体绿化、社区花园建设,多管并举,增加绿量,提升质量。

(三)加强灾害防控

全面落实公园绿地火灾防控、重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公园绿地火灾防控组织机构和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增强公园绿地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扑救能力。完善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切实做好常发性、突发性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管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制度和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推行河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和打造美丽中国上海案例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制度和解决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必然要求。根据林长制要求,健全工作队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巡查机制,提高处置效率

发挥城运中心一网统管作用,依托1+1+3+5+N网格体系,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四级处置要求,对一般问题、专业问题、复杂问题、疑难问题分级分类处置。做实联席会议,积极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提高复杂、疑难问题处置效率。

(三)推进三个美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结合宝山区《环境美化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家园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加快重点区块的绿化建设,尤其是对道路局部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性改造,提升环境品质和城市风貌,营造与科创宝山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及生活环境

(四)加大创新力度,推动自治共治

依托社区规划师和园艺师双师制度,着眼于街道风貌道路和景观道路综合整治、绿化景观提升、小区综合治理、公共空间微更新等,为基层提供绿化专业指导。推进社区邻里花园、家庭养花、窗阳台绿化、立体绿化等群众绿化工作,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热情

)加强党建引领,形成社会共识

加强党建引领,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第一线争当绿色先锋,把基层党建的组织活力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构筑生态文明建设坚强堡垒,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始终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各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基层绿化管理队伍建设,明确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职责,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提升基层管理效能。开展网格化巡查人员绿化知识培训,提高日常巡查发现能力。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

(三)保障资金投入

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生态修复、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灾害防控、能力建设、智慧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使用力度,保障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社会监督

根据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在重要道路、河道和重点区域的绿地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养护管理目标,公示林长、巡查人员信息,公布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六、部门职责

规生办:制定林长制相关方案、计划,传达上级各类文件精神,联合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做好落实推进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召集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处理重难点问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按照城市品质提升要求,落实增绿护绿工作

社建办:组织居委会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通过全过程民主,组织社区居民加强自治管理。

财经办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监管社会单位对收储地块绿化资源的保护。

平安办:协调属地派出所,配合绿地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建中心:指导物业切实做好林长制日常巡查、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工作。

城运中心:指导绿地监管系统,融合建设和纳入街道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平台巡查场景运用。

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实施《上海市绿化条例》,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力度。

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日常巡查,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强化生态保护和执法保障。

市场所:负责市场、餐饮等巡查工作,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社会单位:负责单位内附属绿地的建设、养护等工作。

各居民区:推进林长制的落实,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工作。

物业公司按照网格化治理模式分配,物业负责各自网格区域内的绿化环境监督和保护,做好林长制日常巡查、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高境镇林长责任体系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2127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党政办              2022127日印发


附件:

高境镇林长责任体系

 

高境镇林长

姓名

职务

包干区域

备注

林长

邵琦

党委书记

镇域全覆盖

 

王毓铭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域全覆盖

 

常务副林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道路绿化、公共绿地

具体负责辖区林长制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

副林长

陈培强

人武部长

部队绿化

 

副林长

陈怿捷

副镇长

企事业单位、园区绿化

 

副林长

  

副镇长

居民区绿化

 

副林长

王律峰

副镇长

校园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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