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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经委 发布时间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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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6-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6-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经委

范仲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区打造科创中心主阵地专项综合优惠政策的建议》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市委将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的战略部署,加速推进宝山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阵地,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在区人大的关心指导下,区经委牵头制定了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4月1日宝山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 号),5月10日区经委会同区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 号),5月18日宝山区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申报系统正式开通并接受第一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总体考虑

(一)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站在企业角度,将产业政策按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各环节进行整合,从项目供地保障、租金支持、投资激励、科技创新、做大做强等各环节分类施策,易于推介,便于企业理解和感受宝山的政策。

(二)增强对主导产业的聚焦度。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全方位聚焦宝山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配套支持国家和上海市立项的重大项目以及特定出资事项。

(三)增强在招商市场的竞争力。全面提高政策的扶持力度和精准度,增强宝山区在全市招商引资领域的竞争力。

(四)增强政策实施的创新性。一是条款表述方式创新,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使企业对自身可以获得的扶持能够有明确的预期;二是政策实施程序创新,分类施策,加快政策兑现速度,对于认定类及配套类等方面的条款实施简易程序,力争做到当日申请,次日拨付。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条款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共四条,核心部分是第四条的十个方面30项政策,包括:项目供地保障2项、租金补贴扶持 3项、产业做优做强3项、金融服务支持2项、人才集聚保障3项、低效用地盘活2项、科技创新引领7项、园区高质量发展2项、数字化转型升级2项、招商引资激励4项。

(二)优势和特点

1、重点突出政策的导向功能:聚焦支持宝山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与宝山主打的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导向相一致,与宝山建设成为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发力方向相一致。

2、重点突出政策的覆盖广度:补齐了在重点项目投融资、园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政策空白点,填补了在产业用地、租金补贴、招商引资等方面相对薄弱的环节,加大了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覆盖面具有足够的广度。

3、重点突出政策的应用深度:立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聚焦突出企业发展的重点关键环节,对促进企业落地宝山并持续发展壮大能够起到有效的推进作用。

4、重点突出政策的扶持力度:通过比对和吸纳上海及周边地区相关政策优势,对原有扶持力度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总体来说扶持力度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

5、重点突出与现有政策的融合协调:融合吸收了包括“1+9”产业扶持政策、环上大科创十条、人才扶持政策等现有相关主要政策条款,确保与现有政策的有序衔接和协调。

三、政策的运行体系

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的运行突出有统有分和压实部门责任原则。每年度由区产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根据上年度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综合确定、动态调整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比例,并做好扶持资金的拨付工作。由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策受理、审核和评审。

(一)资金安排

1、资金来源

建议区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做为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运行。

2、资金使用

在30项政策基础上,由相关产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形成8个方面的配套细则。其中,投资促进新引进增量企业的政策扶持原则上纳入招商引资专项政策统筹实施,存量企业做优做强的政策扶持原则上由各部门分领域实施。环上大科技园等专项政策由各政策制定部门在各自资金盘内统筹执行。

(二)管理机制

1、运行程序。每年年初,由区产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拟定产业扶持资金分配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区财政按计划以年度预算方式将扶持资金拨付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各专项政策主管部门按规定,在扶持资金额度内组织项目评审。每年年中,由区产业扶持政策牵头部门根据各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按程序对资金额度实施动态调整。每年年末,由区相关单位对政策扶持年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扶持政策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执行、拨付程序等相关具体安排,由区经委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

2、简易程序。对于认定类及配套类等方面的的政策条款,全面实施简易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做到申请即受理,受理即拨付。目前,区经委已会同区相关部门梳理形成40项适用简易申报程序事项,其中认定类32项,配套类8项。

3、落实到位。对获得国家、市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区财政按相应比例予以配套;对获得区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区财政全额予以支持。

4、政策衔接。对存量政策执行期内的企业,原则上设置3年过渡期,扶持资金在归口专项政策内继续执行。

 

下一步,区经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对接辅导,重点围绕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在甄选、培育上给予针对性的帮助和精准扶持。同时,围绕“一窗咨询、一口受理、全程网办”,开展宝山区新一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工作,抓好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为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和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打造科创中心主阵地专项综合优惠政策的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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