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三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和路、南至美平路、西至南周村路、北至慈沟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1060弄5号底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1060弄7—1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三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和路、南至美平路、西至南周村路、北至慈沟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1060弄5号底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1060弄7—1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