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意见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7-05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7-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五日)

宝府办〔2006〕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关于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
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意见

  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的议案》的办理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生产与销售监管的议案》办理方案。根据区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要求,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议案中需要加强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与销售监管工作,并于9月20日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一)完善两级三层监管责任体系
  区级层面: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放心食品工程和宣传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街镇层面:健全街镇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建设和运作,镇政府社会事业办、街道市政卫生科侧重协调村、居委的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站侧重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工作。(责任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层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协助镇、街道开展排摸、提供信息;做好有关家庭办宴的宣传指导。(责任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
  1、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农产品安全生产中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培训体系。(责任部门:区农委)
  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中监管网络、电子网络和企业自律三大网络体系。(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加强基层监督站建设,发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和监督站两级监管的作用。(责任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
  工商、经委、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动(责任部门:工商宝山分局、区经委、区城管大队)。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制度。
  建立并完善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节假日期间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责任部门: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3、建立监管信息互通平台。
  建立政府与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企业的信息互通平台,充分发挥监管信息的作用。(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
  (一)加强对农副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一是与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承诺书;二是加强对重大疫病的防控,提高突发疫病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的监管,严禁违禁产品的经营和使用;四是强化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等的检测;五是加强外来农副产品入境检查;六是加强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农副产品生产、道口、屠宰检疫责任部门为区农委,农副产品经营单位责任部门为区食品药监分局)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
  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糖果制品等13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推进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认证。(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三)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的整治。
  一是注重五个结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区开展的卫生创建、百路整治、拆违集中整治、人口综合管理、出租房屋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完善排摸取缔运行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取缔;三是积极疏导,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相对集中的食品生产加工点;四是加强对部队、市属企业食品生产加工点和外来人口集聚地的监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工商宝山分局牵头查处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区经委牵头建立相对集中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对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的监管,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以大换证的契机,推进餐饮业分类分级管理,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三挂牌”制度;加强对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家庭办宴的指导;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卖场肉制品、蔬菜、水发产品、保健食品的抽验。(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责任部门为区食品药监分局,标准化菜场建设责任部门为区经委,农村家庭办宴管理责任部门为各镇政府)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员制度,完善监管网络
  村委会和居委会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村民小组组长和居民小组组长均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责任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综合利用街镇的相关协管员队伍
  在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发挥市容协管员、公安辅警、农村联防队、卫生消毒等队伍的协同作用,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责任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开展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将食品安全宣传纳入政府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区内各类媒体的作用,开展定期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增强维权意识,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的试点;组织街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成员,联系居委和村队,加强对城乡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区食品药监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
  有计划地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培训,增强企业的自律能力和意识。(责任部门:各监管部门)
  五、健全行业管理组织
  通过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已经建立的行业协会如餐饮管理协会、市场协会、农学会等,要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开展培训、检查,促进企业自律;没有建立行业管理的环节,要加快建立,如食品流通、食堂管理、食品生产等。(责任部门:各个行业管理职能部门)

宝山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主题词:行政事务 食品安全 意见 通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