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宝山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
改造4A、4B-1、4B-2、5号地块及杨行镇
老集镇“城中村”改造杨泰路西侧地块
《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区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批准宝山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4A、4B-1、4B-2、5号地块及杨行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杨泰路西侧地块<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请示》(宝规土〔2018〕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宝山区大场镇场中村“城中村”改造4A、4B-1、4B-2、5号地块以及杨行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杨泰路西侧地块《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沪〔宝〕征地房补〔2018〕第007号、第004号、第005号、第006号,沪〔宝〕征地房补〔2018〕第203号),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2018年5月14日
抄送:杨行镇人民政府,大场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