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上海市献血促进会章程》的精神,献血模式将由指令性计划逐步向完全自愿无偿献血模式改变。做好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保障安全稳定的血液供应,是今后几年献血工作的重要任务。 上海市在2004年自愿无偿献血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05年各区县献血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我区献血任务由2004年8855人份计划指标调整到2005年13888人份的任务参考数。在2005年的献血任务中指令性计划占50%,要求自愿无偿献血率占50%。在献血总量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既要保证临床血液供应量,又要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做好计划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的各项保障工作。为进一步搞好无偿献血工作,现提出2005年本区献血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完成2005献血任务的各项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献血模式逐步从指令性计划向自愿无偿模式转变,最终完全实现全面的自愿无偿献血。 二、实施原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上海市献血促进会章程》的精神指导下,大力提倡“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思想,以政府调控、组织管理、个人自愿奉献相结合为原则,全面实现自愿无偿献血目标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政府参与和调控 以乡、镇、街道为重点、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参与和倡导自愿无偿献血,利用各种形式鼓励和弘扬自愿无偿献血,并把招募无偿献血者实绩作为对各级政府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领导政绩考核目标任务之一。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切实有效地调控指令性计划和自愿无偿的比例的逐步转变,最终实现全辖区的完全自愿无偿献血。 (二)加强自愿无偿献血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政策法规、血液常识和献血常识的宣传普及,使广大公民真正了解无偿献血的权利和义务。 1、制订出在不同媒体上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普及计划,不断传播有利于开展自愿无偿献血的正面信息。 2、制订出长期的培训讲座计划,在原有每月执法培训的基础上,有目的性地选择自愿者对象人群,进行专题培训。 3、在总结2004年网上知识竞赛的基础上,举办中小学生和社区群众参与的各类形式的有奖竞赛。 4、结合中小学生生理课教材,做好对青少年无偿献血教育工作,为我国今后无偿献血事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5、对原有公益性广告牌进行一次大检查,对过于陈旧或内容不符合现有要求的,及时进行更新,并适当增加新的公益性广告牌。在每年两次的大型专题宣传活动时,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层面。 (三)设立长期、固定自愿无偿献血点,加速推进献血硬件设施建设,增强志愿无偿献血的配套工作 要加速推进献血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增加流动无偿献血点,增强志愿无偿献血的配套工作。2005年拟新增流动采血点1处、无偿献血屋1座,便于志愿者无偿献血。 (四)加强志愿无偿献血队伍管理 我区每年通过流动献血车进行无偿献血的志愿者近千人,但无固定的无偿献血者队伍。因此,我区当前要全面实施志愿无偿献血工作的关键是成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者的参与和宣传,扩大志愿献血的宣传面,提高广大公民的无偿献血意识。2005年拟成立由区卫生系统、高校、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将参照上海市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模式,制订宝山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方法。 四、为保证无偿献血工作长期健康稳步的发展,我们要注重常态长效管理,重点做好献血执法工作。献血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血液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病人的身体健康。要把好血液质量关,必须让各级领导和献血组织者及广大公民了解血液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五、根据市政府对本区2005年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要求和本区人口情况,经均衡测算,制定了宝山区各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无偿献血招募比例。各企事业单位为6%;乡、镇、街道居民人口为1%、农业人口为1%、外来人口为0.6%。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适龄健康公民参加献血,确保献血总量任务的如期完成。要以人为本,关爱自愿无偿者,培养和鼓励先进典型,对关心、支持和参与自愿无偿献血组织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各种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献血秩序。 主题词:卫生 献血工作 指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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