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设的通知_镇政府街道办事处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 2020-12-29
【字号
  • 所属类目: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发文字号: 宝友工委〔2020〕58号
  • 发文日期: 2020-12-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友谊路街道

各科室、各居民区、各公司:

根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宝山区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友谊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设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质效,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完成服务站点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权益维护,突出党建引领,落实保障政策,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思想政治教育

1. 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党员作用,按规定流程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将退役军人党员编入党支部,定期更新本居民区退役军人党员名册,确保底数清。

2.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各类“红色教育资源”, 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风貌。

3. 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工作要 求,推动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落地开花;通过新闻媒体、友谊发布等微信公众号、社区通、电子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 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教育。要注重挖掘、树立“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多渠道开展事迹宣传,传播军人向上能量;设置“军味”文化墙、荣誉墙或陈列室,彰显“军”的风采;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上门送立功喜报,为退役军人、军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等家庭悬挂光荣牌;新兵入伍做好“四尊崇”,即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等,提升退役军人和军属荣誉感。

(二)实现精准帮扶援助

1. 摸清需求,确保精准帮扶。全面准确采集并动态更新退役 军人基础信息数据,建立“一人一档”。及时主动深入退役军人家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疏导思想。帮助符合帮扶条件的退役军人按要求申报社会保障待遇、申请关爱基金或其他帮扶资金。为区域内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按照“一人一策” 要求,做到应帮尽帮;要主动跨前,把退役军人纳入街道帮扶救助工作统筹安排,积极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 注重细节,确保制度落实。退役返乡要做到“五关爱”,即迎接仪式、开展谈心、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髙效办事。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做到“六必访”,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营造拥军崇军氛围。

(三)维护退役军人权益

1. 及时处理信访诉求。对有信访诉求的退役军人,按照“一案一册”的要求建立台账,并积极主动沟通化解,做到首办责任落实到位,办理环节记录清晰,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按时办理上级转送、交办和本地自行排查出的信访事项,确保无超期未办结的信访事项,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制定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主动排查矛盾隐患,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及时处置群体和突发事件,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风险。

2. 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调 查,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有效对接供需信息;按要求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组织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有序推进社保接续工作,充分细致研判工作落实中可能遇到的矛盾问题,并制定好防范化解应对措施。

3. 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领导接待下访和包案制度,研究 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必要时军地合力攻坚;建立重点对象“一对一”包联制度,建立包联台账,做好包联记录;建立退役军人关怀制度,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跨前一步了解退役军人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怨问题;建立退役军人联络员制度,推动退役军人服务 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居民区延伸。

(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

1.配齐退役军人服务站设施设备。服务站要有专门办公和 服务场所,挂牌地要与实际办公地一致,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牌匾标识,并按照文件要求设立接待室、咨询室、信访室、信息采集室等工作场所;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服务;按照“十个一”标准,做好政治文化氛围建设, 突出“军”的特色。各服务场所确保整洁有序,设立窗口岗位标牌, 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服务承诺,设置服务热线,向退役军人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联系卡。

2.强化各服务站的组织领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l:1000。居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应由所在居民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居委指定专人负责退役军人工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评比表彰考核指标。

3.人员经费保障到位。按照“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增设1个事业八级领导岗位,明确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时配备2-3个社工额度”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人员,避免行政机构与服务机构人员混岗混编。专职工作人员应专职负责退役军人工 作,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必须在岗。在明显位置公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联系方式,明确业务办理范围、工作流程。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清楚掌握服务站的职能、职责及有关政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工作运转。及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开展对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工作推进

(一)实施阶段(9月 - 10月上旬)

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五有”建设标准要求,切实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实体运转。

(二)督查阶段(10月中旬 - 11月底)

街道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的工作要求,对街道及各居民区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三)整改阶段(11月底 - 12月底)

针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相关服务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时间节点内整改通过。

 

附件:1、友谊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

2、友谊路街道居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

3、友谊路街道及居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政治文化氛围建设标准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