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落实“水十条”,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拟实施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陈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区域水环境提升工程,控制入河污染负荷,构建健康完整的生态链,提升生态环境自净能力,以生态增容及生态修复为目标,统筹兼顾水利防洪、排涝及水资源合理利用建设,将水环境的整治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实现水源地保护水功能区达标,保障陈行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安全、稳定。
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法人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新川沙河以北地区,项目区四至范围:东至陈行水库大堤(陈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西侧边界)、西至区界(上海市嘉定区)、北至省界(江苏省)、南至新川沙河(含月亮湾),项目区总面积约22830亩。项目区总面积的20%的区域(项目区东侧区域,陈行水库大堤往西至蕰川公路,约4600亩)为陈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共涉及44条镇、村级河道及小微水体,河道总轴线长31.60km,水面积46.13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大工程,污染控制工程(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拦截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基底修复工程、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工程、水生动物群落修复工程)及辅助提升工程(包括水动力改善系统工程、管理辅助工程)。
四、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9495.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47.2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96.19万元,预备费452.17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由罗泾镇自筹,积极争取并优先使用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妥否,请函复。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