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_隐患治理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进一步推进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17-05-09
【字号
  • 所属类目: 隐患治理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05-09
  • 发文字号: 宝安监〔2017〕19号
  • 发文日期: 2017-05-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有关镇(园区)安监所,各耐火材料制造企业:

为控制、减少和消除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市安全监管局要求,我区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正在开展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为了按步骤扎实推进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在2016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就2017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23号)要求,各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按照《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表》(附件1)的检查内容,进行新一轮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检查要点要求的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时限内达到规定要求,并于2017年7月31日将《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表》报送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安科。

(二)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016年度监督性检测,已送达)结果,各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对存在不合格项(不达标项)的,应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中的建议,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在时限内达到规定要求,并将整改报告报送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安科。

(三)根据《2017年度宝山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下发)要求,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要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工作。

(四)填写《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并于2017年7月31日报送宝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安科。

二、工作措施

(一)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粉尘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粉尘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标准限值规定,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基本符合规定的,由企业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自主进行持续改进提高。

2.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基本符合要求,粉尘防护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 CTWA存在超标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安全监管部门重新进行检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停止超标岗位的粉尘作业。

3.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或粉尘防护设施存在重大问题, CTWA存在严重超标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超标岗位的粉尘作业,限期整改,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10号)要求,在集中执法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后粉尘浓度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联系地址:淞滨路28号12楼

联系人:乐伟光,电话:56677761

附件:1.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表

      2.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下载:附件1
附件2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