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宝府规〔2020〕3 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宝府规〔2020〕3 号)予以废止,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