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卓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_公告板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高卓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06-10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6-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6-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浙江高卓建设有限公司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13环罚〔20255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浙江高卓建设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E8JQD0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周小玲

处罚事由

扬尘排放不符合本市扬尘控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五条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陆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6月10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