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医学卫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宝山区科技创新及张江高新区宝山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科规〔2020〕1号)的文件精神和区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对67个区级医学卫生项目给予立项。
望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合同,并按要求切实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请及时报区科委验收。
附件:2020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医学卫生项目)立项汇总表
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08日
关于下达2020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医学卫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宝山区科技创新及张江高新区宝山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科规〔2020〕1号)的文件精神和区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对67个区级医学卫生项目给予立项。
望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合同,并按要求切实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请及时报区科委验收。
附件:2020年度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医学卫生项目)立项汇总表
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