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宝山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强统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宝山建设成为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化国际大都市主城区,现制定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着力化解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抓环保、促转型、惠民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提升城市软实力“加速器”作用,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宝山新传奇,为建设全市科创中心主阵地增添绿色底色和温暖亮色。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积极探索传统工业区转型的绿色路径。协同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围绕区域实际,改善市民身边的环境面貌和人居品质,为公众提供更多样、更丰富、更精彩的生态空间和公共产品,通过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核心能级和绿色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治污。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施治、分类施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领域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优化创新,多元共治。以锐意进取、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持续创新,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升城市环境治理的系统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汇聚更强气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60%左右;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工业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9%以上。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用水量、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能级进一步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收尽收、应纳尽纳,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100%,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持续降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空间范围和功能整体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1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6平方米,更多高品质绿地服务人民群众。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高标准、高水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能力体系、治理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格局。群众满意度稳定在75%以上,力争保持在80%左右。
二、水环境保护
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基调,坚持水环境、水生态与水资源“三水统筹”,持续加强水源地管理,加快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同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泵站放江管控,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持续稳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严格落实陈行水源地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继续推进仓储、码头等清拆工作。结合清洁小流域建设,推动水源地相连水系水生态治理,提升水生态功能;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加强移动源风险管控,巩固水源地治理成效;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优化资金使用。到2023年,水源地原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污水处置能力,配合市城投集团启动泰和污水处理厂20万立方米/日的扩建工程,实施泰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推进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江杨南路-泰和污水厂)工程,平衡区域污水处置能力。同步提高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结合已建通沟污泥处置设施,探索本区通沟污泥处置管理经验和办法,全面落实“水泥气同治”要求。
加快排水系统及管网建设。结合大场机场及吴淞工业区地块转型开发,推进上钢一厂、长临、锦秋加州、葑村北排水系统建设,开展新宝杨东、杨盛东排水系统方案研究和项目储备。新建宝钢支线扩容改造工程、吴淞创新城东总管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持续完善大型居住区、“城中村”等区域的污水二级管网建设,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供配套保障。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对标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纳管排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尾水监测工作,动态掌握出水水质,强化绩效考核,压实街镇责任,落实补贴资金,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到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
(三)着力推进各类水污染防治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严管泵站放江。启用张华浜东、月浦城区雨水泵站,发挥初期雨水调蓄功能。完成泗塘污水处理厂1.1万立方米/日初雨调蓄工程,优化调蓄池使用频率与效果。启动已建排水系统的初雨调蓄改造工作,推进项目储备。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推动后续改造。推进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加强泵站运行管理,编制一泵站一方案。强化雨水管道养护,通过及时清淤、有效疏通减少水质影响和波动。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加快南大智慧城和吴淞创新城海绵城市建设,并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罗店新镇、顾村大居拓展区等重点区块海绵城市改造。对照绿色生态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项目。力争到2023年,30%以上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加强船舶、港口和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船舶废弃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内河水域阶段性实施免费接收机制,确保污染物“应收尽收,规范处置”。禁止建设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长江的项目,严格落实长江口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长江岸线2公里范围内非法设置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江排污口。结合新建海岸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江滩垃圾清理,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入江。
(四)强化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
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查、测、溯、治”工作要求,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溯源诊断,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到2023年,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分类整治。
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水源保护型(罗泾镇)、美丽乡村型(罗店镇、月浦镇、顾村镇)2类4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打造“幸福河”样板。开展嘉宝北片沿江口门活水畅流调度方案研究,提升优Ⅲ类水体比例。持续推进骨干河道以及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推进吴淞江工程(新川沙河段)河道整治,以滨岸缓冲带保护和水域生态植被恢复为主,逐步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基本实现骨干河道健康评价全覆盖和生态流量(水位)研究,提高河网调蓄库容。启动北泗塘重要岸线段贯通工程,优化市民身边滨河空间管控,增强公众生态获得感。
三、大气环境保护
以PM10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统筹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突出源头防治。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精细管控、强化车船油路协同监管,升级扬尘污染防控“片长制”,有的放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科学实施能源结构调整。逐步削减宝武集团煤炭消费总量,推进钢电煤炭减量清洁高效利用。配合推动华能集团石洞口一厂4台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宝武集团1#燃煤机组转为应急备用、投产建设燃气发电机组。依托工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产业园区推广分布式供能、光伏发电等技术。结合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源头减少煤炭使用总量。
(二)深化VOCs污染防治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钢结构、金属制品和家具制造等领域低VOCs含量原辅料的源头替代;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产品和原辅材料。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版,到2022年,完成新一轮16家重点企业和118家一般企业VOCs治理“一厂一方案”的推进实施与跟踪评估,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左右。结合夏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异味投诉严重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专项治理,全面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的无组织排放控制与精细化管理。
(三)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持续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到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里每年下达的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任务。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中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充电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配建比例。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区内注册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协助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协同推进区交通畅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物流堆场和仓储企业结构调整力度,从源头减少尾气排放。结合沪通铁路二期建设和新川沙河工程,积极推动货运方式向公转铁、公转水发展,优化运输结构。
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油品监管,完善船用低硫油供应体系。加快内河老旧运输船舶淘汰力度。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提高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新增或更新码头、环卫、客渡、港作等内河船舶鼓励更换纯电动或液化天然气LNG。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落实《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管理办法》,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推进港口区域内新增或更换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
(四)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片长制”,试点应用场景开发,通过区、镇两级“一网统管”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确保符合要求的在建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和文明施工联合执法,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持续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全区每年不低于15%。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2022年前,储油库收发汽油改造为底部装油方式,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推行汽修行业优化提标整治,鼓励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积极探索产业集聚区集中喷涂模式。推进大型商圈、新建产业功能载体的餐饮业集约化管理,加大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力度。加强区域内压缩站、垃圾中转站、雨污水泵站的臭气污染防治力度。
四、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继续推进南大地区土壤修复,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新模式。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稳定。
(一)深入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有序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分类监测。更新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开展典型地块监测。统筹耕地、园地、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实施。组织开展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地力与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出具耕地地力和耕地环境情况等年度监测报告。配合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和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控制
实施土壤保育工程,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加强河道底泥还田、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的源头监管。健全农药(兽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及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和处置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
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拆除活动备案制度,强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主体责任。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等重点污染源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 圾填埋场整治。
(三)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
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园地的保护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施受污染耕地、园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严格管控类耕地、园地用途管控力度。持续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对符合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业生产条件要求的,建立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
(四)强化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南大智慧城和吴淞创新城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序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试点工作,缩短周期流程,助力绿色发展。
(五)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配合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工业企业、运输行业、码头、建材行业、农用机械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加大老旧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开展报废钻井、地下水监测井、水文地质勘探井、污染源调查井等排查登记。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资源化、减量化、协同化”为核心,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进区内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着力提升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依托“城市钢厂”,加强区域内固废的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创建“无废城市”。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置体系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断巩固垃圾分类成效,到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源头上加强垃圾减量。加大净菜上市力度,探索大型菜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置,积极创建绿色餐厅,倡导光盘行动和适度点餐。减少过度包装,减少塑料垃圾,多渠道降低干湿垃圾产生量。过程中加强监管,继续完善两网融合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到处置的信息化监管,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分类责任的全程追踪溯源。末端上实现资源利用。建成并启用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实现并网发电,探索资源利用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
(二)优化建筑垃圾等收运、处置体系
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和资源化处置管理。提升水路运输比例,新建1座内河码头,用于运输工程渣土。优化能力布局,平衡全区1座装修垃圾处置中心和3座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本区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提升本区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水平和质量。实现创新治理,大力推行泥浆源头干化处理和装修垃圾全程分类收运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比例。
(三)积极提升固废危废收集处置能力
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实施全流程跟踪管理,全面落实产废、运输和利用处置单位的环境主体责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改造,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重点关注废钢、电池等领域,着力提升再生利用能力,实现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宝钢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持续推进城市钢厂对于区域固废、危废的消纳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危废电子联单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进一步聚合“平台+资源”优势,深化探索危废收集和中转服务,提升区级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能力。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强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疫情等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建立工业领域循环经济生态链,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一)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金属加工、家具制造等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企业,压减包装印刷、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企业。至2023年,力争完成150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为区域发展腾笼换鸟。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改造。完成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等行业,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到2023年,完成创建1-2个绿色园区、9家绿色工厂、3条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
(二)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转型
聚焦南大、吴淞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外环线内物流堆场用地功能,协调推进张华浜、军工路码头功能调整,加快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促进“两城五园五线”产业布局形成,同步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通过生态环境治理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到2023年,完成3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扶持环保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一批节能环保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集咨询、设计、检测、工程、管理等一体化方案的环保总承包服务企业。推荐冶金、钢铁、制造等行业环保治理技术、产品和示范项目。结合大型央企与地方高校,探索建立大型实验室与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城市固废协同处置、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土壤与地下水修复、碳资产管理及核查评估等新兴领域发展。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农业绿色生产、农产品安全、农村生态宜居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
(一)加强农业面源治理力度
落实水产养殖分类分级管控措施,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修耕,扩大绿肥种植面积。转变施肥方式,调优肥料结构,鼓励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长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4000亩次,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400亩次。大力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到2023年,完成作业面积13500亩次。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每年巩固1000亩次。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到2023年,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80%。推广应用肥料深施等种植业氨减排技术,扩大种植业氨减排技术覆盖面。试点重点农业源主要排放环节氨排放监测监控。
(二)加快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建设品牌引领、生态高效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建设1个蔬果机器换人绿色生产示范基地,进一步提高蔬菜规模经营单位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到53%。全面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认证,长江口大闸蟹、宝山鮰鱼等本区优势产品养殖占比提高到65%。到2023年,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率8%以上,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覆盖率达70%以上,创建3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
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回收率保持在100%。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离田利用途径并重的多元利用格局,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70%以上,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回收体系,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三)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以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动中小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加快完成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以乡镇为单元,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日常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湿垃圾就地处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并逐步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水水质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的跟踪监测。试点水产养殖物联网模式,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结合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逐步建立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强化农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立足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绿地、林地一体化建设和保护。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结合建设用地减量化、低效用地转型、农用地转化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推动近郊绿环和生态廊道建设,健全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完善生态空间格局。实施开放式休闲林地抚育建设项目、重点公益林抚育建设项目和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土壤改良和生态修复,提升林地林相,提高林地质量。结合“美丽乡村”推动农林一体化建设,加强乡村振兴示范村绿化美化建设。结合南大智慧城、吴淞创新城转型发展以及蕴藻浜岸线贯通、新川沙河拓宽项目,开展造林、种绿与生态修复工程,将生态功能廊道与城市景观提升、工业遗产文化紧密结合。
到2023年底,新增和改造彩化森林面积各2400亩,建设开放式林地抚育项目3000亩、重点公益林抚育项目3000亩、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亩。
(二)力促绿化空间量质齐升
继续构建“3+6+22+N”的城乡公园体系。完成朗香公园、南大地区中央公园、文体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优化绿地系统结构,持续推进健康绿道建设,建设铁山路、盘古路等6条绿化特色道路;推进富长路、陆翔路、宝钱公路、江杨北路等重大景观道路绿化。注重品质提升,打造一批公众日常休闲的口袋公园,提高500米半径公园绿地覆盖率。以庙行、大场、顾村、杨行等镇域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中村”绿化工程。挖掘城区立体绿化建设潜能,在大居住宅及公建配套中积极推进建(构)筑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老镇旧区改造中广泛采用垂直绿化、沿口绿化和棚架绿化等立体绿化,结合创意(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带动既有建筑屋顶绿化建设。
到2023年底,新建各类绿地180公顷、街心花园7个、绿道24公里、3条绿化特色道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完成9万平方米立体绿化建设。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陈行水库及水源涵养地、炮台湾湿地公园、顾村公园及外环林带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加强重要植物资源保护和本地物种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一批近自然小微湿地保护恢复工作,提升河流湖泊生物多样性。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继续开展增殖放流。
九、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推动实现碳排放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防治协同治理。
(一)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建立“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机制,到2023年,聚焦产业园区,钢铁、电力、建材、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监控、实现建筑能耗监测在线率90%以上。优化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制度,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审计及合同能源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广余热利用、变频调速、高效保温等技术,促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并结合城市更新提升既有公共建筑和商业商务楼宇的节能改造。
(二)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
研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及碳排放达峰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本区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围绕能源、交通、工业、农业、商业、建设等领域,形成从源头削减、过程监管、到捕集封存、金融交易的完整链条,配合编制区级碳排放清单。督促重点企业履行碳排放配额,开展排放权交易。
(三)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推动新建及既有建筑改造成为绿色建筑。持续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证、LEED认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排放项目、零碳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与示范,开展绿色施工及能效“领跑者”示范创建。支持钢铁、火电等行业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示范,试点推进城镇污水厂的甲烷收集利用。
十、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强化循环经济的示范引领,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一)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全面推进宝山工业园区、顾村工业园区、罗店工业园区、杨行工业园区、月浦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不断探索园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加快宝钢宝山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打造钢铁和城市固废相融合的资源化利用产业布局。
(二)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有序限制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大类塑料制品的使用。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源头减量,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的替代产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持续拓展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积极培育“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回收利用的渠道建设和点站场的标准化建设,鼓励建筑垃圾中转设施与生活垃圾中转站、两网融合体系合并建设。探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三)持续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全面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领域创建活动。完成新顾城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南大地区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打造城市慢行交通。以“绿色交通优先”为导向,完善和提升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探索推进公交枢纽一体化设计。提升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打造小区居民以公交为出行方式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示范区域,提升可阅读、可漫步的出行品质。
十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持续完善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委员会的双主任制,坚持和完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深化落实片长制、河湖长制、路长制,探索推行田长制;修订出台《宝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督察整改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督察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及联合督查,打通界线壁垒,加强部门协同和条块联动,形成更强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区-街镇园区-村(居)委“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到城市网格,融入综合管理。加强“一证式”监管,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完善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杠杆作用,牢牢守住环境底线。
(二)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区立体监测网络体系。大气领域围绕国考点位建设分析小站,加强颗粒物、臭氧等数据波动的溯源分析能力。聚焦产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特征因子,加强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试点无人机走航抽测,提升在线监测数据应用能力。逐步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移动源扬尘监测网络和技术评估体系,逐步覆盖交通重要节点和关键出入口的机动车尾气监测,与交通信息数据形成全区一张网的分析研判能力。地表水领域,围绕新增国控考核水质断面,协同推进新站建设和旧站改扩建工作,完善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配合推进长江口水环境预警体系建设,试点生态质量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开展排污单位用能监控与污染物排放监测一体化试点。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利用无人机(船)、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基层环保执法改革试点2.0版,探索将生态环境执法纳入街镇综合执法平台,实现以网格为最小单元,强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合力处置和快速解决。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结合城市管理数字化转型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一网通办”。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逐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入河排污口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发,并纳入“一网统管”平台。探索区、街镇(园区)两级“智慧环保”生态环境主题应用场景建设,提升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智慧化环保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持续完善风险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落实企业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继续完善重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逐步建成重点风险源特别是移动放射源实时跟踪系统。强化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三)健全治理市场体系
积极引导各街镇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环保第三方服务。搭建环保第三方服务的交流平台,探索生态环境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服务模式,试点全托式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从业机构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环保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管体系。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环保帮扶机制,做优“环保专家上门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千企环保大培训。加快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加强证后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区内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四)强化协同防治体系
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共同体建设。依托长江大保护、长三角生态环保一体化等平台,提升陈行水源地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过境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的异地协同监管与联动执法,探索推进区内物流“公转水”的规模。推动与周边区县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机制。
深化政企契约化环境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宝钢基地环保网格化管理与超低排放改造、港口船舶NOx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宝钢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协同处置区内固废危废。试点推进与上港集团契约化环境管理,协同推进绿色货运、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运输与港口清洁能源替代等。
(五)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机关。依托环境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培训活动。依托吴淞污水处理厂、顾村公园与吴淞口湿地等开拓绿色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品牌。深化吴淞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单位的开放度与覆盖面,做强做好“云参观”,进一步推进四类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用好吴淞工业区转型展示馆,讲好生态环境保护宝山故事。
强化全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信访”的多元化信访调处模式。完善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健全环境有奖举报制度,搭建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鼓励工会、青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发挥环保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不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