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椿熙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椿熙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直接登记变更双重管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办国办[2016]46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经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由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双重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椿熙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海宝山区顾村镇椿熙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直接登记变更双重管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办国办[2016]46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经镇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由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双重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