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享(上海)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琳、李伯妍、董佳洪、冯莺、居毅、陆鸣、徐玥文、张鹏展、徐铭、江鑫茹、徐茗诗、张猛、宣小玉、任育芳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2046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13:30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6号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