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宝府办〔2013〕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连正华 副区长
副组长:李 强 区水务局局长
朱 利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区物价局局长
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赵学勇 区经委副主任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卫国 区农委副调研员
金雄坤 区国资委副主任
郭有浩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蒋 平 区水务局副调研员
李 岚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树春 区环保局副局长
邱大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雪峰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 岸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吴伟良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徐 芃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平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