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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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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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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宝府办〔201315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连正华  副区长

副组长:李   区水务局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刘建中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区物价局局长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赵学勇  区经委副主任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卫国  区农委副调研员
      
金雄坤  区国资委副主任
      
郭有浩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区水务局副调研员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树春  区环保局副局长
      
邱大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雪峰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吴伟良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徐 芃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平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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