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11-03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9-11-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宝府〔200911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00年本区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的部署,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人口状况已发生很大变化。为查清本区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从而为科学制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9]36号)精神,现就本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人口普查,对深入开展人口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预测分析本区人口总量发展趋势,科学制定与城市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合理人口规模,积极构建与现代化滨江新区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创造良好人口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人口普查是一项深入千家万户进行的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为此,区政府决定成立宝山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人口普查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抓好各个环节。对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本区人口普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必须加强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履行公民义务。要组织各方力量参加人口普查工作,届时将从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籍民警、村(居)居委会干部、中小学教师以及离退休人员中,临时选调工作人员和普查员。

三、建立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各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借鉴历次人口普查的经验,坚持质量第一,对人口普查的全过程进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四、坚持勤俭节约,妥善安排人口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是一项全国性、大规模、多项目的人口登记和调查研究工作,需要动员众多人力,耗用相当多的物力、财力。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区和镇、街道、园区财政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在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下,切实解决人口普查所需的经费,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同时,要落实办公人员、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以利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格按照人口普查内容和时点,坚持依法普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日零时。

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口普查要求,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所需,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宝山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雨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周坤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雅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牛长海  区统计局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队长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岚  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员:肖晓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李远峰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叶建英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孟建明  区农委党委副书记

      宋晓青  区民族宗教办主任

       波  区台侨办副主任

      苏继文  区综治办副主任

      商志高  区监察局副局长

       骏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顺彪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琴  区卫生局副局长

      阎志军  区文广影视局副局长

       磊  区规划土地局纪委书记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丁连贵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主题词:统计 人口普查 工作 通知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