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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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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执法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胜之年。我局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明确全局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年初即制定《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2020年工作意见》,将“坚持依法治教,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切实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职尽责。

1、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规范》规定,做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确认工作,并将12项审批事项纳入《宝山区行政审批目录(2020 版)》。开展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的验资及清算审计”纳入《宝山区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2020版)》。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2020年我局开展了“民办中小学日常管理”、“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情况”、“校车安全”等多项随机抽查事项,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开,增强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公正性。二是加强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根据公共信用数据、行为、应用“三清单”,我局对掌握的信用信息,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做到“应归尽归”,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均归集于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深化“一网通办”改革。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编制。提升办事事项精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精准化水平,增强办事指南的可读性、通俗性。通过集中开展“两个免交”指南修订、“评估工作”指南修订和错误字段修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办事指南的准确度。二是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全面梳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有条件的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提供服务。2020年,我局在“一网通办”平台的“区自管公共服务”栏目中将公共服务事项扩充至53项,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从我局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严格实行“两个免交”,另一方面,我局签发的各项证照、批文,“应进尽进”归集入电子证照库。四是加强物流快递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区行政服务中心已有的各项支撑服务,利用物流快递,减少群众跑动次数。五是加强政务服务咨询。及时更新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确保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人应答。及时答复网上咨询,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平台答复企业群众各类咨询130余件。六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细致处置企业群众的诉求,帮助企业群众完成事项办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七是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自我监督检查,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的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

4、落实“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

围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市场”的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目前我区在开展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已经形成了三个同步:规范托育机构的开设和违规早教点整治同步开展;线上申报办理和线下部门沟通同步进行;公办普惠托育机构与社会力量托育机构同步发展。

(三)落实教育综合执法改革措施,推进依法治教。

1、推进教育综合执法改革。

近年来培训市场发展迅速,新情况、新挑战不断涌现。为切实维护培训市场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认真落实《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在培训市场监管中着眼“全面覆盖”,在方式上注重“综合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注热点。

2、强化教育督导。

不断加强督导队伍的建设,建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经验丰富、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兼职督导评估队伍。修订完善了新一轮发展性督导指标体系,实现了教育督导对各个学段的全覆盖,构建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3、运用法治方式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构建完善学校安全体制机制,起草《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教育预防、风险防控、事故处理、权益救济及风险化解等方面,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校创建。

1、积极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宣教活动。

开展了中小学“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微视频征集活动、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宪法小卫士”主题系列活动、“浦江杯”宪法法治专题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宪法法治教育优秀教案征集等活动,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法宣工作,有效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法制素养。

2、着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局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会同区政法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开展防欺凌、防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3、全面完成我区依法治校创建工作。

经创建指标培训、中期自查、区级专家初审、整改、复查等环节,确保了21所申报学校全部达到创建标准。2020年11月,经市级专家实地评估后全部获得通过,顺利完成我区依法治校标准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4、做好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

通过前期调研,摸清各校法治副校长配置情况,将学校需求反馈至区司法局,与公检法司召开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推进会议,并联合发文,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我区法治副校长聘任的全覆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政务服务需进一步拓展和优化。

“一网通办”改革实施两年来,我局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取得了一系列改革成果。但以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感为评价标准,距离“好用”、“爱用”、“常用”等目标尚有较大空间。为此,我局将着力于全面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一网通办”改革,以理念引领技术,以技术倒逼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变共性为个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9月起,《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正式施行,同时,市府办印发了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配套文件。根据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五大法定程序。为此,我局将着力于决策程序制度的落实,尤其是通过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组织风险评估,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专项工作,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成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化解行政争议、处理信访矛盾的一道必经程序。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在确保我局履职合法、有效、规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局相关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尚不够完善。为此,我局将着力于对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完善,通过制定工作规则、规范合同文本、建立工作台账等举措,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年来,教育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一)充分发挥教育工作党委在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作为教育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强化法制意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作为我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时谋划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专门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完善行政相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以更高站位、更高质量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强化法治引领保障,积极开展法治实践创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育领域落地生根。

(二)优化教育资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学科德育、课程思政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质量,建设托幼一体化体系,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打造“互联网+教育”生态,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巩固和扩大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成效,着眼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接入,提高在线办理率、全程网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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