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和《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外,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涉企法规政策,必须事前倾听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稳定社会和市场预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精准传递政策红利。推广通过产业地图等新颖形式扩大重点产业政策知晓度,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5条”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打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及时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让办事服务便捷透明。进一步完善并动态调整本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除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做好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根据本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中央交给上海的增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将重大改革开放举措的阶段性成果准确传递给社会和市场。按阶段发布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备和活动组织相关信息,持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面。深化打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大风险,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和实施的公开,扎实推进本区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垃圾分类方法和配套制度的宣讲,推进处置过程和处理结果公开透明。
(二)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各区级预算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项目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7大要素;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要积极推进本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公开。参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试点要求,逐步开展区级相关领域信息公开。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本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完善该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报送机制。《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各相关区级部门要按照市级部门明确的事项和标准,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开设的“宝山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全过程信息并实时更新。
(四)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各相关区级部门要根据市级条线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将本部门制作或保存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报送归集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开设的“宝山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查询和利用的便利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公共资源配置场所设置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农村综合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个社会公益事业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结合区域实际,在市级相关政务事项公开标准出台后,指导《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各相关区级部门及时编制发布本区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推进国企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国资委要按照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和标准,组织推进区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行业的区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本部门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
(一)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持续加大重大战略任务、风险防范、民生重点领域等内容的政策解读力度,原则上,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要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鼓励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解读材料制作。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舆情处置部门要找准风险源头,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杜绝态度生硬、敷衍塞责,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制订重大政策,特别是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适时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要继续加强本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加大检查频次,推动政府网站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严格开办整合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快建设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有序推进区政府各部门网站向平台部署迁移。稳步推进区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重点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鼓励政府网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政策,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服务性。
(二)形成政务新媒体集群效应。区政府门户网站要抓紧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以“上海宝山”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积极配合转载。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建立区级部门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将部门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公报选编范围。发文机关要对报送文件的内容和时限负责,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在施行前通过公报刊登发布。实现政府历史公报电子化,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公报专栏,完整展示创刊以来的全部政府公报内容,着力推广电子公报移动端展示。
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消化吸收试点区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创新,年内完成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鼓励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市级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农村综合帮扶、教育、环境保护、应急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新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公开标准和应用成果。
(二)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版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可见度。
(三)继续扩大数据开放。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逐步向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延伸,引导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开放数据,试点数据定向开放,加强大数据产学研用融合。优化完善政府数据服务网功能,实现数据分级分类开放,强化数据更新,提高接口可用率,持续优化社会参与的互动机制。
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暨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力度。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接受公众监督。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抓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过渡工作,及时修订《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完成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对接市级平台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拓展平台功能。推进工作平台与办公协同平台等的联通、衔接和功能二次开发,提高政务公开线上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质量,增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区政府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要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规范非常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公开工作,原则上由办公室所在部门承担,参照各项公开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鼓励各单位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区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本工作要点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区政府办公室。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加强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抽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目标和任务 |
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司法局 |
上半年 |
2 |
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区政府办公室 |
上半年 |
3 |
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主动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4 |
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间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5条” 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打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区商务委 区建设管理委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水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 等 |
全年 |
5 |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将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全年 |
6 |
公开各类证明的清理和精减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
上半年 |
7 |
动态调整本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 |
区政府办公室 |
上半年 |
8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应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 |
9 |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10 |
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各单位要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11 |
围绕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大风险,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
区金融服务办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 |
全年 |
12 |
做好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计划和实施过程的公开。 |
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
全年 |
13 |
扎实推进本区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等领域信息公开。 |
区农业农村委 |
全年 |
14 |
聚焦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劣V类水体综合治理等污染防治重点措施,加大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绿化市容局 |
全年 |
15 |
做好垃圾分类方法和配套制度的宣讲解读,推进处置过程和处理结果公开透明。 |
区绿化市容局 |
全年 |
16 |
推进项目预算细化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推进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试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 |
区财政局 |
全年 |
17 |
根据《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设管理委(重大办) 区规划资源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审计局 |
上半年 |
18 |
根据《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区国资委 区规划资源局 区财政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区医保局 区交通委 |
上半年 |
19 |
根据《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文化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体育局 |
三季度 |
20 |
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企业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
区国资委 |
三季度 |
21 |
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区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本部门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相关信息。 |
区经委 区教育局 区交通委 区文化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医保局 |
三季度 |
22 |
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原则上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23 |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推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综合运用图示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全链条解读。 |
区政府新闻办 区政府门户网站 |
全年 |
24 |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5 |
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新闻办 |
全年 |
26 |
用好用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
区信访办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
全年 |
27 |
开展公众开放日或网络问政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
区政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 |
全年 |
28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快建设区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稳步推进各区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 |
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信访办 |
上半年 |
29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抓紧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打造以“上海宝山”为本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
区政府新闻办 |
上半年 |
30 |
建立区所属部门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将部门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纳入公报选编范围;实现政府历史公报电子化,着力推广电子公报移动端展示。 |
区政府办公室 |
三季度 |
31 |
消化吸收试点区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创新,完成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8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城管执法局 |
三季度 |
32 |
完成农村综合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农业农村委 区民政局 区教育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区文化旅游局 区体育局 |
三季度 |
33 |
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内容的可见度。 |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上半年 |
34 |
组织开展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干部的年度培训。 |
区政府办公室 |
上半年 |
35 |
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评估。 |
区政府办公室 |
全年 |
36 |
抓好新旧条例的衔接过渡,及时修订《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 |
区政府办公室 区司法局 |
11月底 |
37 |
完成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对接市级平台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拓展平台功能。 |
区政府办公室 |
上半年 |
38 |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应当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 |
三季度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