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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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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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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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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shbsq.gov.cn/shbs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12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00,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 

2012年,宝山区紧紧围绕上海市政府“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按照市政府《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密结合全区中心工作,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公众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巩固公开工作成果的有效措施。一是夯实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分别成立区镇两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办公室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科,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信息维护更新制度、信息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评估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对这些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三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12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了公开工作有内容、有责任、有保障。

)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及公共财政资金公开。以重要项目建设、预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报告为公开重点,不断增强工程项目建设及公共资金运行监管透明度。一是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了宝山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工程招投标信息、实事项目每季度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开了交通、教育、卫生等民生重点项目的批复情况等。二是主动公开区级预算信息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了宝山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宝山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2012年宝山区财政预算表、宝山区财政收支快报;公开了55家主管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情况等。三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了2011年宝山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分配结果表、宝山区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四是主动公开审计信息。公开了2012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等。

(三)创新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在坚持传统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信息苑等信息公开途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模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微博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区从去年224日开设了“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共发布政务信息3486条,微博“粉丝”数达到15万人,去年11-12月,连续2个月政务微博的传播力和活跃度在全市各区县排名第一,在舆论引导、政务公开方面产生了良好成效。二是把通讯媒介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手机报,每周汇编全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民生热点资讯,定期免费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特邀监督员、订阅市民等发送,扩大政府信息知晓率和利用率。三是把便民服务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启动“宝山区市民百事通”项目建设,延伸、拓展甚至改变传统的服务,以满足市民现实的、潜在的、个性化的各类生活信息服务和查询需求。积极开通“12345”热线,主动回应市民呼声,公开政务信息,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服务政府新形象。

(四)规范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实现了对全区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有效监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对非正常申请工作的指导。对一些因个人原因反复申请、恶意申请的行为,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口径,加大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辅导,减少工作纰漏。

(五)加强指导,开展工作督查和工作考核。一是开展工作通报,每月在《宝山动态》刊物上公布各单位信息维护情况,确保信息形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得到及时公开;每季度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报》,通报各单位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加强面上的工作指导。二是开展工作调研,对一些信息量大、申请受理量多的单位开展工作调研,进行针对性的指导,点面结合,推动整体工作。三是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制订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方案,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要点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四是开展社会评议活动。通过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开通网上热线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提升能力,开展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去年9月举办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和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的领导作讲座,传达最新的信息政策和传授信息申请受理操作实务。重新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常用文件资料汇编》、《依申请典型案例与常用示范文书》等资料,下发供各单位工作学习使用。

(七)积极筹备,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积极与区委部门沟通,及时将通知下发到各街镇和各委、办、局,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形成工作共识。二是结合工作培训会议,认真部署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公开格式纳入常用示范文书供各单位使用。三是将党政混合信息纳入公文类信息统计范围,建立定期上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严格对照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财政性和社会公共性资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就业救助、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2012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5355条(累计324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8条,主动公开率61.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5.9%。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4208条,占78.6%,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1147条,占21.4%;区级部门中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物价局)、区经委(信息委)、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管理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等部门公开量较大。街镇园区中大场镇、顾村镇、罗店镇、高境镇等单位的公开量较大。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要会议、公共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实事项目、政府公报、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了《上海市宝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宝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宝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

2、区域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关于宝山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宝山区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宝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等信息。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关于宝山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2011年宝山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区县分配结果公开;公开了区政府部门预算,公开了政府采购公告、中标结果、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

4、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公开了《宝山区2012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宝山区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关于我区2011年度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果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等公众关注的信息。

5、土地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公告、住宅交付使用公告等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信息。

6、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建设,进一步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公开力度。

7、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最新政策、法规的政策解读。全年共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22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宣传。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开了区政府实事项目各季度进展情况;公开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了应急预案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与提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上海宝山”门户网站是本区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政府会议、政府文件、实事项目、统计数据等26个子栏目,还与相关业务专业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查阅。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34万余人次。

2、政务微博。“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共发布政务信息3486条,微博“粉丝”数达到15万人,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舆论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新闻发布会。全年围绕全区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会议,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集中采访24次。

4、政府公报。全年发布《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12000份,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5、公共查阅点。全区设立63个公共查询点。其中设置区档案馆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集中查询点。

6、其他形式。通过信息公开示范点、社区市民服务中心,信息苑、公告栏、手机报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各单位上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同比下降了25.6%,内容主要涉及土地管理、企业登记等方面。共受理法人和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1件,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65件,公开比率为46.1%。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公共资金使用、环境保护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1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8件,占总数的34.0%,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公共资金使用、环境保护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7件,占总数的12.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总数的3.5%;“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2.1%;“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9件,占总数的6.4%;“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4.3%;“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1.4%;“不予公开”51件,占总数的36.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4.8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5件,主要是对在土地管理、农民建房审批等不予公开不服。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纠错的案件有2件。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0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费用为2万元。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共提供服务类信息数10725条,现场接待4515次,咨询电话接听3907人次、网上咨询1698人次。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量1635488人次,公众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区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人事变动、规划公示等方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生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较为频繁,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2013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围绕市政府“二高一少”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入实施《条例》和《规定》,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公开人大批准的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报告;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日常指导力度,积极培育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典型,以典型示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对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进行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限期整改。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好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以评促进,以考促优。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通过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总结表彰、通报典型等方式,充分调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统计期限:201211日至20121231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355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5.9%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355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491

受理申请总数

14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130

5.信函申请数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4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4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7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5

4.“信息不存在”数

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6

7.“重复申请”数

2

8.不予公开总数

5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1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48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072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90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51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48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635488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2

行政诉讼数

6

其中:被法院却热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4.8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4.8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1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6

2.兼职人员数

9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0.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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