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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区滨江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滨江委 发布时间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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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6-29
  • 发文字号: 宝滨江管〔2023〕11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滨江委

宝山区滨江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份,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区滨江委根据区安委办《宝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结合邮轮港安全生产实际及安全运行风险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和本区具体举措,督促邮轮港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邮轮港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架构,成立区滨江委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区滨江委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专项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邮轮港公司要以主要负责人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将排查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排查整改质量。

1.建立健全邮轮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邮轮港公司在岗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填写《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名职工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让职工感到安全责任的压力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时刻刻想到安全。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邮轮港公司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范围,按照责任、经费、措施、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闭环管理。

3.强化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

邮轮港公司在进行危险作业时,要制定和落实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现场带班的负责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身体状况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现场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监督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

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邮轮港发展和安全,守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现、防范和管控能力。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要在制定的行动工作方案基础上,建立健全区滨江委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并向主要领导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隐患。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督促邮轮港公司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6月上旬)

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专项行动方案宣传,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11月底前)

区滨江委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同时督促邮轮港公司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收集、汇总、统计、上报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督促邮轮港公司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自查自改认真、隐患排查彻底,排查整治责任落实、组织得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12月底前)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区滨江委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滨江靠前协调,集中力量,细化措施,抓紧梳理风险隐患,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联动。滨江委既要负责排查邮轮港区域内安全隐患问题,也依据职责职能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督促指导邮轮港公司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制度保障。滨江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宝山区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排查出的问题,全面摸清了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销号完成情况。督促邮轮港公司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强化工作成效滨江委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以问题、需求、目标和效果为导向,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请邮轮港公司6月起,每月24日前,统计好本单位及相关行业单位的情况,完成《宝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的填报,并报送至区滨江委。

请邮轮港公司于614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附件二)报送至区滨江委。

请邮轮港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日前、2023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区滨江委。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的发生

联系人:施刘聪               联系电话:56119800

邮箱:bjwoffice@163.com

 

附件一:宝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二: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宝山区滨江委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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