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宝山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宝山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关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乎中华民族的人口质量。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在“幼有所育”的基础上,紧接着提出“幼有善育”的目标,并启动了学龄前儿童善育工程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实现从“多元参与”向“体系构建”的转变。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6号)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托育服务的需求,促进宝山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宝山滨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立足区情,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促进宝山区托幼一体化发展,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加快构建宝山区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本区“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区逐步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公益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深化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稳步优化区域托育工作新格局,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区域资源整合更加丰富。落实普惠性托育点政府实事项目,进一步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力争各街镇普惠性托育点全覆盖。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低于50%。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程序化流程服务,利用现有资源,建设1个中心、7个实验基地、11个指导站、N个社区亲子宝宝苑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体系。
2.托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完善区、街镇二级联动的综合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区托幼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共同破解本区托育服务管理中的瓶颈障碍,协调解决制约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协同各相关委办局及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3.托育队伍建设规范专业。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训,确保本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宝山区托育研究中心组,开展课程游戏化等研究。落实幼儿园早教指导者参加育婴员中、高级培训,力争100%的早教指导者获得中级育婴员以上资格证书,为区域内0—3岁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提供专业支持。
4.托育服务质量得到保障。整合区域内各类资源,保持医教结合常态化,推进教养医结合,加强预防性干预。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区级层面每年至少举办1次线下指导活动,各社区宝宝苑每年提供不少于6次线下指导服务,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加大科学育儿理念宣传力度,建成一批区域内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增强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科学预测区域三年内托育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在新建小区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平均每年新增5—8个公办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发挥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整合社区综合资源,完善社区托育服务功能,率先在友谊路街道、庙行镇、高境镇、大场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托育管理机制,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1.优化申办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宝山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宝山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指南咨询解答》,加强部门沟通,优化工作流程,为托育机构提供便捷的申办服务。
2.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区、街镇二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共同履职的机制。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合法设立托育机构的规范提质和非法设立托育机构的整治同步进行,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3.加强规范管理。依据《上海市托育服务机构日常管理指南》《上海市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细则》,研制《宝山区托育机构管理细则》,加强对区内托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人员队伍建设。
4.强化常态监测。完善“托育中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辖区内托育机构对接,依托市级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加强对区域托育机构工作的常态指导和工作质量的调研与监控,及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三)加强托育专业培训,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
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严把各类人员入口关,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人证合一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建立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2.贯通职前职后培养。依托上海市开放大学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提供涉及育婴、保育、保健及托幼管理等相关课程,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定期开展职后培训,保障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依托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托育研究中心组,细化培训内容,开展课程游戏化等研究,不断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
3.保障人员专业发展。定期召开托育机构负责人会议,就规范管理、市场营销、行业自律等主题开展研讨。开展两年一次的托育服务技能竞赛、科学育儿指导交流展示、托育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等活动,搭建从业人员专业发展的平台。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整合教育、卫生健康、妇联、残联等多部门资源,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不断完善“大妈妈课堂”课程内容,送教进社区,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完善宝山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丰富“指尖早教”微视频的线上内容,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
(四)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1.指导机构服务规范。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指导各托育机构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向全区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利用医教结合干预网络,组建一支跨部门、跨学科的教养医队伍,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亲子宝宝苑的结合,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教养医服务,在宝山区机关幼儿园、宝山区太阳花幼儿园试点教养医结合指导服务。统筹组织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立足社区、面向家庭,配送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
3.建立区域质量评价机制。引入责任督学制度,对托育机构实施实地检查与线上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常态监管,研究制定《宝山区托育机构规范化工作评估指标》,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现区域托育机构运行规范、有序。通过机构自评、同行互评、委托评估等方式,评选出区域内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机构。定期采集婴幼儿发展和健康数据,形成儿童早期发展质量分析报告。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每年开展一次科学育儿指导大型线下公益活动“育儿加油站”即“宝山区亲子嘉年华”专场,研发《宝山区科学育儿指导活动指南》,联合妇联开设8场科学育儿指导公益讲座、6次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为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市级“育之有道”APP、宝山区托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应用科学育儿资源包。结合宝山各街镇特色,开展科学育儿进乡村、进工厂、进社区、进家庭、进园区等活动,实现本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全覆盖。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管理,统筹协调
健全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即区托幼联席会议制度、街镇联席会议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将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督政和调研范畴,作为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的达成。
(二)保障经费,优化投入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早教指导经费、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支持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大力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宝山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