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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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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7-03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23〕20号
  • 发文日期: 2023-06-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614

 

 


宝山区全面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本区政策发布的可见度、集成度、精细度,加强政策发布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市民、企业的满意度,决定在部分领域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部分社会关注度高、体量大且跨部门、跨层级的政策领域,以推动市民、企业清晰、高效了解一件事”“一类事为视角,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国家、市、区、街镇同一主题政策的一口归集、同步更新,提升政策发布的显示度、政策获取的便利化和政策运用的精准性

二、集成内容

区、街镇已主动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政策及相关配套材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包括公文和非公文);集成政策的解读材料、常见问题问答等。

三、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总体推进、协调指导,建立会商机制,研究解决疑难、瓶颈问题。

(二)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保障,配合市、区两级集约化平台升级改造,实现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持续完善集成式发布产品呈现方式和查询搜索功能。

(三)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企业专属网页改造,完善政府侧的直接推送,探索阅办联动机制。

(四)牵头部门负责相关主题政策库常态化管理,承担入库文件的审核、主题政策库的日常巡查与维护、集成政策的精准推送、标签分类的持续优化等工作。

(五)各政策归集单位(包括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和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与主题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报送和动态更新。

四、推进步骤

(一)试点领域(20235月底前)

首批工作开展领域和牵头部门为: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营商环境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主题;区经委负责牵头惠企服务主题;区教育局负责牵头招生入学主题;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基本养老服务主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市场主体生产活动主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住房保障主题。各牵头部门组织梳理适合开展精准推送的政策或政策合集,至少完成一批次推送工作,并总结形成常态化推送机制。

(二)区域重点工作(20236月底前)

在首批工作开展领域的基础上,为助推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持续增强南大、吴淞科创核心承载区及各产业园区创新功能,进一步放大科创政策引领作用,梳理、优化、集成一批企业培育发展方面的政策,并完成推送。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牵头部门,向区政府办公室申报政策集成项目,推动更多市民企业需求度高的政策集成产品上线。

(三)平台上线宣传推介(上线后至202310月)

    政策集成式发布平台正式上线后,线上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线下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策直通车和办事窗口、联合各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政策推介阵地进行宣传,收集市民企业的意见建议,优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效果。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组织落实。牵头部门要根据归集单位和市民企业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主题政策库的日常巡查与维护,持续提升主题政策库的可用性、好用度;归集单位要建立政策即时归集、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并持续丰富和关联政策解读及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归集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区政府办公室将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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