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9月23日,我委组织开展《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我委于2025年9月23日邀请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建国、中国科学院院士、原上海大学校长刘昌胜、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院长赵东元、上海市政协常委、经济和金融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院长阮青、全国工程勘探设计大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干春晖等六位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
一是为统筹推进各领域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作为指导宝山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立足区域发展全局,明确发展战略定位与核心路径。二是为推动转型发展谋划方向,规划纲要结合宝山空间转型、产业转型、治理转型等核心任务,明确发展重点,擘画未来发展方向。三是为高质量发展实践提供牵引,规划纲要立足宝山发展基础,科学设定经济、产业发展、科创引领、民生保障、绿色安全五大领域量化目标。
(二)可行性
一是保障任务落地见效,规划纲要明确了总体发展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动能,规划纲要锚定重点发展领域,储备了一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三是筑牢规划实施保障,规划纲要通过多维度保障机制协同发力,确保规划实施过程可控、成效可测。
(三)科学性
一是契合发展需求,规划纲要系统梳理宝山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发展短板等实际情况,深度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聚焦区域转型发展核心需求,发展策略符合区域发展客观规律。二是突出创新引领,规划纲要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与路径创新,为宝山突破发展瓶颈、培育新增长极提供科学指引。三是注重承前启后,规划纲要紧密衔接“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效,认真总结发展成效与经验,立足长远发展,前瞻性谋划未来五年关键举措,确保了区域发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又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发展迭代升级。
三、论证意见
另外专家提出,规划纲要需体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持续深化与宝武集团协同合作、强化高铁宝山站和邮轮港“双枢纽”功能载体建设等建议,后续我委将及时吸收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