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
宝府办〔2013〕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制订的《关于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区域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区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区政府“十二五”规划中有关网格化管理覆盖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本区蕰藻浜以南的淞南、庙行和高境三个镇实施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大场、杨行两个镇部分新增城市化区域将纳入网格化管理覆盖范围。
一、拓展范围
此次纳入拓展范围的面积约36.1平方公里,主要包括:
(一)淞南镇:行政面积为13.65平方公里,2008年10月,6.25平方公里已纳入网格管理,剩余的7.4平方公里全部纳入覆盖范围。
(二)庙行镇:行政面积为7.4平方公里,2008年10月,2.7平方公里已纳入网格管理,剩余的4.7平方公里全部纳入覆盖范围。
(三)高境镇:行政面积为7.1平方公里,2008年10月,4.5平方公里已纳入网格管理,剩余的2.6平方公里全部纳入覆盖范围。
(四)大场镇:行政面积为33.5平方公里,2008年10月,7.7平方公里已纳入网格管理,此次拓展范围:东至沪太路,南至汶水路,西至S20,北至蕰藻浜,新增覆盖面积为16.6平方公里。
(五)杨行镇:行政面积为37.91平方公里,2008年10月,6.12平方公里已纳入网格管理,此次拓展新增覆盖面积为4.8平方公里,共分两块,康桥水都块:东至江杨北路,南至泰和路,西至杨行镇界,北至水产(西)路,覆盖面积为2.4平方公里;友谊家园块:东至铁力路,南至友谊路,西至江杨北路,北至富锦路,覆盖面积为2.4平方公里。
二、人员配置
根据新增拓展区域人口密度、部件分布、事件状况以及易发市民投诉等情况,共划分为12个责任网格,按照一个责任网格配置一名网格监督员的要求,共新增监督员12名。新增拓展区域责任网格划分及监督员配置情况为:
(一)淞南镇新增责任网格2个,增配网格监督员2名;
(二)庙行镇新增责任网格2个,增配网格监督员2名;
(三)高境镇新增责任网格2个,增配网格监督员2名;
(四)大场镇新增责任网格4个,增配网格监督员4名;
(五)杨行镇新增责任网格2个,增配网格监督员2名。
三、信息采集
网格监督员按照责任网格划定的范围开展巡查,负责责任网格内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编写的指挥手册执行。
四、案件处置
对网格监督员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将根据问题属性、责任归属、管理标准和处置时间,经立案后,按照预设的工作流程派遣至相关终端单位处置。各镇及相关单位应由专人负责案件受理、处置和反馈,确保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派遣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
五、托底管理
对于新拓展的网格化管理范围内无主设施和职责不明的问题,原则上按照现有管理模式运行,即在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或相关责任单位到现场鉴定后,仍无法落实处置部门的,确认为无主案件。这类案件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相关镇政府实施托底管理。
六、绩效评估
根据市级平台的相关规定和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实际情况,本区新拓展的网格化管理区域从2013年5月起实施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两个月。试运行期间,各相关部门处置的案件暂不列入区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范围。从7月1日起,新增拓展区域将正式纳入市级考核评估范围。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