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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宝山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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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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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 

宝府办〔2010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拟订的《2010年宝山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0年宝山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本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世博会安全召开,根据2010年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现制定2010年宝山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知晓率;以确保世博会安全召开为总体目标,坚持科学监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治理、示范街镇创建、全程监管、监督检测和培训教育,确保世博会安全召开,确保市民饮食安全,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二、工作重点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整顿工作目标任务。

2、巩固扩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在去年基础上创建街镇达到100%

3、加强对供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确保供博食品原料安全。

4、继续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对无证照餐饮整治力求新的突破。

5、积极开展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在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建设一批诚信示范单位。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根据《宝山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09年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将整顿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及创建工作相结合,重点开展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生猪产品监管等工作,全力完成整顿工作目标任务。

区食安办牵头,区农委、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为责任单位,街镇、工业园区及其它监管部门配合。

(二)巩固扩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成果。

对已经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对没有创建的街镇,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食品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将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与其它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整顿相结合,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每个街镇建立1条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制度,示范街食品经营和餐饮单位做到制度健全且执行有力。

区食安办牵头,创建街镇为责任单位,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

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三个第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信息网络,完善长效管理制度,防止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现象回潮;进一步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整治,严防整治过的经营户死灰复燃,城区、城镇主要街区、道路消灭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加强对无证照餐饮的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外来人口集聚地无证照食品经营的整治;疏堵结合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各街镇要有计划地引进放心早点车,规范早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及学校周边流动摊位的整治。

街镇为牵头单位,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城管大队分别为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无证照食品经营、无证餐饮和马路无证设摊查处责任单位,其它监管部门配合。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档案农业和安全高效新农药,培育食用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加强对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单位、尤其是供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加强对源头农药残留、瘦肉精等的检测;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畜禽产地检疫,对不合格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加强洋桥道口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确保入沪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

区农委为责任单位,相关镇配合。

(五)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现象;将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台帐,强化出厂检验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重点做好为世博园区餐饮单位提供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检测,确保食品原料100%合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培育食品生产名牌产品和名优产品。

区质量技监局为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分局为保健食品、盒饭、桶饭生产监管责任单位。

(六)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

加强对供博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卖场食用农产品监管,加强生猪产品、蔬菜、大米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农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保健食品流通监管,严厉打击擅自添加药物、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和广告发布行为;加强酒类、散装食品、熟食等食品流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无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监督抽检,提高检测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区工商分局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分局为保健食品监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为酒类监管责任单位,其它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管工作。

(七)加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以夜鹰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餐饮单位分类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倡导五常法T实务管理,强化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进货食品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学校开学期间、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类食堂完善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办酒户监督指导。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申报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厨师的培训,做好消毒药物发放和指导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为餐饮消费监管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为农村家庭办宴卫生指导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建交委、区教育局配合。

(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利用讲座、媒体、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对社区、农村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各类人群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培育企业诚信自律。

街镇为社区人群宣传责任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工业园区和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要求,将食品安全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不断提高监管合力。

(二)加强督导评估。

健全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考核督查和责任制度,在强化考核和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尤其对示范街镇创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更要加强督导和评估。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问责制度,结合行政效能监察,对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行政责任。

(三)强化行业管理。

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业管理。通过组织评选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推广餐饮业“6T”实务和五常法等科学管理方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使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各街镇和监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对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新时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市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百姓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主题词:卫生 食品 安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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