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七月八日)
宝府办〔2009〕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各项工作的通知》(沪校安办[2009]1号)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宝山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原 副区长
副组长:楼伟俊 区教育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林彬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钱学锋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商志高 区监察局副局长、区监察综合室主任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李 键 区水务局副局长
黄雁芳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明祥 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物华 区科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钱学锋同志兼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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