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街镇:
为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我们制定了《宝山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宝山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5〕91号)安排,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本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通过整治实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方面。重点整治:一是审核把关方面。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以及重复发放等问题。二是补贴发放方面。是否存在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是否存在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整治重点:一是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项目规划设计是否科学,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项目立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问题;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问题;项目竣工验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竣工却已验收、项目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项目后续管理是否到位,项目建成后是否存在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等问题。二是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有序,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等问题,是否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问题。
(三)街镇财政资金方面。整治重点:健全内控机制,科学合理执行财政预算、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看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出纳会计是否“一肩挑”;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现象;街镇干部是否违规向街镇借款长期不还,是否有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街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行为。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监管协同小组,协调解决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4月中旬,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做好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系统部署。
(二)明确任务分工。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审核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确保资金项目符合乡村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协同小组开展复查抽查;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同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区审计局对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加强审计监督,在职责范围内可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其他相关职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协同联动。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开展本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强化部门横向联动,协同小组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镇每周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每月20日前向协同小组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情况,26日前报送相关整治项目统计表,典型案例实事等随时报送。各街镇请于4月25日前报送一名联络人至区农业农村委。
四、实施安排
(一)自查自纠(4月1日至5月15日)
按照工作方案,各街镇结合各自情况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对2023年以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情况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做好分门别类,确保底数清楚、问题精准。同时,对2023年以来专项巡视、常规巡察、审计、领导批示、12345市民热线、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尚未解决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分析。
(二)重点检查(5月16至6月30日)
在各街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协同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复查抽查,对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告”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同时聚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部分)、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奖补、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菜田建设四项重点项目进行深化检查。配合市级完成重点项目的检查。
(三)问题整改(5月至11月)
坚持边查边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明确任务、举措、责任、成效,逐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彻底。
(四)建章立制(9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对于深层次和政策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做好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要充分认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与紧迫态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抓手,坚决纠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规范整治程序和行为,在工作安排上做到科学、周密,在检查抽查中做到深入、精细。要通过走村入户、深入项目单位,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底稿规范。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禁走过场、留于形式。
(三)畅通信息渠道。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发布公告,畅通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舆情监测与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防范重大舆情发生。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保密规定,严禁擅自对外披露工作信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瞒案不报、信息泄露、包庇纵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
1.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自查台账
2.问题清单
3.整改清单
附件1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自查台账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 |
指标 |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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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如“是”, 请简述 (可另附文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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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方面 |
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以及重复发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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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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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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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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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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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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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 |
项目规划设计是否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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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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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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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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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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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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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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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未竣工却已验收、项目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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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后续管理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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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是否存在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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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 |
资金下拨是否及时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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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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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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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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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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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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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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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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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格式仅供参考,可按实际需求丰富台账内容;建议分项目填写台账,一项目一台账。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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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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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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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整治项目 |
查摆发现的问题 |
问题来源 |
备注 |
销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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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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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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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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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问题 |
责任主体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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