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月浦镇昱翠家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月浦镇昱翠家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1-15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18-11-15
  • 发文字号: 宝府〔2018〕203号
  • 发文日期: 2018-11-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月浦镇

昱翠家苑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业务20185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月浦镇昱翠家苑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川公路,南至月宁路,西至月富路,北至月盛路。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月盛路512楼,活动用房设在月盛路5112层。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20181112

 

 

 

 

 

 

 

 

抄送:市民政局基政处,区公安分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社建办,

区地名办,月浦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2日印发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