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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转移固体废物(渣土)出上海市贮存、处置,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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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13环罚〔2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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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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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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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桀代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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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MA1GMR357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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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靳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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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转移固体废物(渣土)出上海市贮存、处置,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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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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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拾肆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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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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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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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上海桀代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1-2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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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1-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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