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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复函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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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9-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宝府〔2006〕98号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你部《关于提请命名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事的函》(宝委宣[2006]1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命名以下3家单位为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上海市宝山区档案馆
  2、上海解放纪念馆
  3、“藻北小学”纪念碑
  特此复函。

主题词:教育 爱国主义基地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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