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重点村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规划计划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月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重点村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3-11-20
【字号
  • 所属类目: 规划计划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11-20
  • 发文字号: 宝月府〔2023〕17号
  • 发文日期: 2023-09-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根据《宝山区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月浦镇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聚焦人居环境重点问题,补足短板,巩固提升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成效,实现安居乐业新月浦,生态美丽新乡村的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人居环境提升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完善村庄管护机制为落脚点。全面开展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 村庄清洁行动。各村作为实施主体,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房屋、农田、水系、道路、林地等村庄环境进行整体的清洁和美化,实现月浦镇人居环境全面提升,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群众共同参与的行动目标。

二、组织领导

建立月浦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俊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光杰,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刚,副镇长徐江担任,成员单位由镇乡村振兴办、镇规建办、镇社会事业办、镇平安办、镇建管中心、镇城运中心、镇城管中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镇河长办等相关领域牵头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工作。

三、行动范围

月浦镇本次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涉及10个行政村,其中6个村为重点村。(详见附表)

四、行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的六大要素房、田、路、水、林、村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农村现状设置具体行动内容及职责分工如下(列在首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

(一)“房”

1.房屋管理专项行动。

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及时拆除各类宅基地以外区域的违章搭建和私搭乱建。深入开展安全排查,加强对农村燃气、消防、充电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房安全系数。加强农村废旧房屋、残垣断壁及废弃窝棚的修整和拆除,扩大乡村活动空间,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成。(责任部门:镇建管中心、镇城运中心、镇城管中队、相关村)

2.农村厕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房前屋后无私设旱厕、小粪缸、无厕屋破旧、环境乱、粪污处置不规范的非卫生厕所,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的长效管理,健全公厕卫生管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厕日常保洁。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镇建管中心、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3.房前屋后清洁专项行动。定期开展环境清洁、主题宣传等活动,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堆放和散落的各类垃圾,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做好宅前屋后环境整理、积极参与公共环境整治、自觉维护村容村貌,推动家园清洁工作常态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汇聚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美化农村生活环境。(责任部门:镇建管中心、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4.美丽庭院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宜花种花、宜菜种菜、宜果种果”原则,鼓励引导群众在做好美丽庭院打造的同时,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打造“小三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有序种植蔬菜、瓜果、花草等。对院落、绿篱等因地制宜进行风格的整理和统一,突出村庄特色,实现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开展美丽庭院评比活动,提高村民群众积极性,将最美庭院建设与家风建设相融合,增加最美庭院精神内涵。(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二)“田”

1. 农业生产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控农业面源污染。针对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农药化肥外包装、过期农药、农业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回收,建立专人专职及固定回收场所,并做好回收台账供查询。鼓励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项目,推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2.农田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开展农田垃圾专项清洁行动,重点对农业大棚、明沟、水渠、泵站等农业设施实施清洁行动,做到设施好、沟底清、无漂浮垃圾、无垃圾堆积点,及时拆除各类临时搭建的违规建筑物;同时做好田间道路的长效管护;规范农机具摆放,确保农田环境整洁有序。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三)“水”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加大宣传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责任部门:镇河长办、镇建管中心、相关村)

2.农村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化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中小河道管理养护精细化水平。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农田灌溉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实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全覆盖。(责任部门:镇河长办、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3.河岸环境专项行动。抓好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等水系开展河底清淤工作和日常保洁工作,保证水体畅通无堵塞。加强河道岸坡的管理和防护,及时拆除违建和清理河边乱堆乱放,完善栏杆、河长公示牌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河道及两岸绿化景观。(责任部门:镇河长办、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镇建管中心、相关村)

(四)“路”

1.农村道路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力争做到村主路、支路无泥路、砂石路,农民出行更加便利,健全农村道路建设管护机制。落实道路两侧绿化要见缝插针,修补为主,做好绿化彩化协调的景观提升。合理配置护栏、标志标牌、照明等设施,整治占用农村道路摆摊、晾晒、堆放等现象。(责任部门:镇规建办、镇建管中心、相关村)

2.道路环境清洁专项行动。加强农村道路长效管理,对村宅道路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道路两侧清理工作,保证道路路面清爽,道路两边无杂草、无乱种植,无垃圾乱堆、废弃物乱放现象。责任部门:镇建管中心、相关村)

(五)“林”

1.生态公益林养护专项行动。提高生态公益林地养护标准,完善养护考核细则,做好生态公益林日常养护巡查及监督工作。通过移植、疏伐、修枝、局部林窗移栽苗木种植以及隔离网建设,实现农村绿网覆盖,全面提升镇村整体绿化覆盖率。提升公益林的休闲、健身、休憩等绿色功能,完善标识标牌、座椅、等相关基础设置。加强公益林养护工作,及时清理林内各类堆存和散落垃圾。(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2.经济果林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做好经济果林环境清洁管护,完善经济果林生产设置和标牌等配置,及时清理林下垃圾、拆除林地私搭乱建。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六)“村”

1.公共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村庄自然条件,坚持自然、乡土、经济的原则,推进村庄“四旁”绿化,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等的绿化建设,提高村庄整体形象。贯彻村庄清洁行动要求,落实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行动,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对村内标识牌、广告牌等宣传设置进行规范合理设置,及时清除小广告和废弃标语。按照“五清一改”工作要求,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村级开展一月一治“清洁日”,镇级执行一季一考“验收日”。(责任部门:镇建管中心、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相关村)

2.公共设施管护专项行动。加强对村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睦邻点、小广场、停车场、口袋公园等的设施维护,为村民群众参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活动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卫生保洁管养机制,明确相关使用条例和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组织维护保养,定期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村保洁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责任部门:镇社会事业办、镇建管中心、相关村)

3.架空杆线序化专项行动。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各村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电视网络线路杆线开展集中治理,消除私接乱拉等影响村容村貌和安全的现象,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使乡村面貌明显改观。(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镇平安办、相关村)

五、实施步骤、时间

百日攻坚行动聚焦村容村貌提升”“基础设施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三个主题开展,从202381日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

(一)明确任务,制定方案(8月初至8月中旬)

针对区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指示,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制定镇级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召开重难点工作布置会和专题推进会,增强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力度。涉及到的村尤其是重点村严格按照区会议精神及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负责人职责,组建人员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在村内做好宣传动员,通过党员干部带头行动引导村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提高广大村民群众对工作的支持度和认可度。

(二)细化任务,查改并行(8月中至9月末)

各责任部门围绕整治任务,通过实地调研、情况收集,根据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划分清楚不同阶段任务;各乡村按照一村一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整改过程中同时做好监督检查,通过自查自纠、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工作闭环

(三)聚焦重难,补足短板(10月初至10月末)

各责任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要注意全方位统筹,紧盯关键环节和重难点问题,逐项对标清查,逐一挂牌督办,以破解难题带动整治工作扎实落地。同时聚焦6个重点村,加大重点区域整治力度,排摸薄弱点,锁定任务量,倒排时间表,攻坚克难提升薄弱区域环境面貌。

(四)考核通报,推优评比(11月份)

在阶段性任务做好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本次全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告包括整改前后比对照片、视频及工作动态等材料,同时总结经验,反思问题,为后续进一步深化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开展推优评比活动,通过主动挖掘典型、村级自评自荐等方式,选定优秀案例和杰出代表。

(五)巩固成果,常态长效(长期)

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仅要防止问题反弹,也要让行动成果发挥长期效益。同时在此次全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总结成果经验,进行机制建设评估,形成专报。同时开展更细致深入的自查排摸,发现新问题、寻找新的工作切入点,为组织开展下阶段打下良好基础,持续推动人居环境优化工作走实走深

六、工作机制

1.多元协同机制。建立健全镇职能部门牵头,村委落实,村民参与的行动机制,条块之间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合力。明确任务职责,建立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推进工作扎实进行。统筹整合党员干部、驻村企业、农村群众,充实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力量。

2.考核通报机制。一是优化考核评比细则,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积分制工作,开展美丽庭院评比,引导农民建设美丽家园。二是主动自查自纠,定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查清、及时处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发动群众监督,设立农村人居环境举报热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处理群众意见。

3.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基层党建红色引擎作用,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努力把基层党群服务站点打造成乡村振兴的先锋阵地,带领村民推进移风易俗,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引导村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主动举报,积极投身人居环境优化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落实。定期梳理工作进度和集中问题,实施人居环境优化专项行动月报制度。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各项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风貌保护等建设的广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目标任务、建设标准相适应。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利用社区通等平台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共参与,宣传典型案例、感人瞬间、治理妙招,推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带头人、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干部、社会热心企业和人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行动月报制度,各村每月20日前将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开展的情况报镇乡村振兴办。乡村振兴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月浦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村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3925日  

 

附件:

月浦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村名单

 

序号

街镇

行政村

分类

两个示范村类型

整治类型

1

月浦镇

段泾村

保留村

在创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2

聚源桥村

乡村振兴示范村

 

3

钱潘村

/

重点村

4

勤丰村

/

重点村

5

沈家桥村

乡村振兴示范村

 

6

月狮村

乡村振兴示范村

 

7

长春村

/

重点村

8

茂盛村

/

/

重点村

9

沈巷村

/

重点村

10

新丰村

/

重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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